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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重点打击四类传销方式 并纳入考核项目 |
作者:宋军营 文章来源:海峡导报 点击数 121 更新时间:2012/7/24 15:44:46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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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目前越来越多的群众自觉不自觉走进传销陷阱,日前,泉州市部署将 “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高额返利网”等传销方式列入重点打击目标。
泉州市综治办将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项目,各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打击传销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协调辖区派出所、工商所对本辖区传销违法行为的打击工作。公安、工商部门为主力军,将做好案件查处、铲除窝点、摧毁网络、信息沟通、宣传教育等工作。金融管理、民政、财政等部门应各负其责,做好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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