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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审结一起特大传销团伙案 44人获刑被罚 |
作者:孙权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 60 更新时间:2013/5/29 16:05:25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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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8日从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现已对龚某等6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依法宣判,判处6名被告人6个月至1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刑期。随着该案的一审落锤,这起特大传销团伙系列案已全部审结完毕,该团伙44人均获刑被罚,先后被法院执行处理。
据了解,该案系无锡市公安局列入“2012年十大典型案例”的特大传销团伙系列案的最后1件,其中,被告人龚某在组织中“级别”最高,判处刑期最长。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龚某等44人,分别在广西南宁市、安徽合肥市、江苏无锡市等地,经他人介绍加入以“自愿连锁经营”为名,实为“拉人头”、收取“加入资格费”的传销组织。
2012年8月至11月底,在上级传销组织安排下,龚某等人从安徽省合肥市转移至无锡市惠山区金惠苑等小区分成若干个“大家庭”发展。44名被告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成为该传销组织各“大家庭”的骨干,实施了相应的管理行为及与其他“大家庭”的互动交流检查。
据悉,案发时,上述组织在无锡惠山地区共有传销窝点80余个,发展下线300余人,部分被告还从中获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