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2名被传销组织禁锢人员获解救
作者:刘慕华 刘艺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 89  更新时间:2013/7/15 17:33:27  文章录入:admin

 

  海归大学生近日命丧东莞传销窝的消息引起社会各方关注,记者昨日获悉,继此前公安部门对李某正等6人予以刑事拘留后,工商部门日前对被骗的王某等6人进行教育后驱散,又解救了2名被传销组织禁锢人员。市打传办称,接下来将采取四大措施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并提醒求职者对招聘信息一定要查清真伪,更不可采取跳楼、爬窗户逃生等危险方式离开。

 

  将严惩传销犯罪分子

 

  据悉,7月7日凌晨,根据举报,东莞市莞城公安、工商执法人员联合执法查处了一起传销案件,现场查获传销人员李某正等十四人,其中李某正等六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以非法拘禁、恐吓、殴打的手段要求被骗来莞求职的孙延宇加入他们的传销组织,以致孙延宇送医救治无效死亡。

 

  鉴于上述案件涉及传销犯罪行为暴力化,加上大学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容易被诱骗进入传销陷阱,传销组织以出租屋为据点,从事“拉人头”式传销活动,市打传办表示,将采取四大措施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

 

  首先是工商、公安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集中打击力量,尽早查明传销案件的案情真相,尽快移送司法机关,力争快侦、快捕、快判。

 

  二是对辖区内的出租屋租住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排查,铲除传销活动生存土壤。出租屋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出租屋的日常巡查监管,并密切留意出租屋居住人员情况,早发现、早举报,由工商部门对涉传出租屋主予以处罚,最大限度压缩传销活动的生存空间;强化出租屋管理人员防范意识,协助查处传销案件,加强对涉传的出租屋回访和复查工作。

 

  三是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尤其是采取暴力手段胁迫被骗人员的犯罪分子,严厉打击由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抢劫、人身伤害等犯罪行为。另外,还将加强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防范传销,尤其要加强对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不能“一租了事”,发现多人聚集等可疑情况时,要及时向打传职能部门报告。

 

  不可盲目“应聘”小心误入传销窝点

 

  东莞市打传办提醒求职者,对招聘信息一定要查清真伪,最好通过企业官方网站或其他方式查询该企业的真实电话号码,直接向企业咨询招聘事宜,切不可盲目“应聘”;尤其是当遇到要求应聘者在某地等候、由招聘人派人接,或者在企业经营场所以外的地方逗留、闲逛等情况时,要坚决拒绝。如果不慎被“招聘”人员带入了出租屋而非正规的营业场所时,应保持冷静理智,视情况想办法离开,或者选择合适时机和场所大声呼救、引起周边群众注意,切记避免正面冲突,更不可采取跳楼、爬窗户逃生等危险方式离开。

 

  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或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请及时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12315;举报邮箱:dgsdcb@126.com。

 

  5种疑似传销活动

 

  当前正值大学毕业生求职期间,容易被传销组织盯上,市打传办提醒,如果有以下形式的活动出现,求职者要提高警惕,因为它极有可能是传销活动。

 

  一是以介绍职业、招聘热门岗位、从事新型项目经营、低成本创业等名义,让人非法聚集,以面对面集中授课“洗脑”的形式,用“财富、梦想、荣耀、成功”等词语诱导他人参与。

 

  二是假借合法企业名义,打着高科技、新产品的幌子,以所谓的产品直销为名,宣传连锁销售、出资购买区域发展加盟商的权利等,通过发展加盟商按层级收取加盟费吸引他人参与。

 

  三是以互联网、报刊等媒介发布 “网络投资理财”、“经营模式创新”、“纯资本运作”、“1040工程”、“网络资本运作”、“网络点击广告”等“致富信息”,或推销“教育培训”、“个人理财”、“远程教育”等“虚拟产品”,引诱他人参与。

 

  四是以亲属、朋友、同乡身份介绍“新型营销”、“全新致富理论”、“网络营销”、“合法直销”、“消费联盟”、“网络倍增”、“加盟连锁”等信息,组织所谓“成功”人士现身说法或招商会、推荐会、免费旅游并送纪念品等活动诱骗他人参与。

 

  五是以互联网站和电子商务网站为载体,极力美化公司形象,鼓吹预期收益,并通过一定方式展示已经参与人员的姓名、业绩、奖励、分红等情况,刺激他人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