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桂林警方破获一以西部大开发为幌子传销组织
作者:辛超   文章来源:中新网  点击数 157  更新时间:2013/8/18 12:05:02  文章录入:admin

 

  河北沙河籍朱某、石某、陈某等人为首的传销头目盘踞广西桂林多年,以“西部大开发”为幌子,以纯资本运作的“连锁销售”名义,发展传销人员200多名,涉案资金近1000万元。警方通过几个月的缜密侦察,一举摧毁该团伙。8月12日,桂林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朱某、石某涉嫌领导组织传销罪已移送检查机关起诉,陈某取保候审。

 

    据警方介绍,该案件源自河北沙河市张某等53名传销受害者的举报。去年底,朱某、石某(女)、陈某(女)将他们先后骗来桂林临桂县,对他们进行“洗脑”,谎称国家投资西部大开发,投资中国—东盟国际贸易区建设,要把民间零散资金整合起来,如每人投资33500元,一两年可以赚到1200万元。

 

    朱某、石某等人采取拉人头交纳3800元就可取得一份产品,成为该传销组织的业务员的方式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河北沙河岳某全家及亲友每人都购买了10份,被骗去20多万元。几年来,该团伙发展了传销人员200多名,涉案资金近1000万元。

 

    临桂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情进行了分析和研判。在警方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中,该团伙主犯已经潜逃。警方面对传销组织隐密,取证难度大的情况,制定“长线经营,摸清传销团伙的组织架构和活动规律,果断出击,集中收网”的侦查方案。

 

    专案组民警远赴陕西西安、青海等地对受传销、变相传销受骗人员进行了调查取证,在确认朱某、石某、陈某等人系传销组织主犯罪后,立即进行上网追逃,警方三次赶赴河北省沙河市,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先后犯罪嫌疑人朱某、石某抓获归案,陈某也被迫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