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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旬阳县100余群众以工作为饵 被骗传销 |
作者:聂国春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点击数 168 更新时间:2013/10/29 16:03:10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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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信黄林成的找高薪工作的谎言,陕西省旬阳县100余群众来到甘肃省平凉市。没想到,他们所谓的工作就是交3800元钱买份所谓的产品,加入一个名为“北京新时代”的传销组织。日前,李炎军、黄林成等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旬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村民找工作摊上传销 杜荣国是旬阳县城关镇河湾村五组村民。2009年初,杜荣国向旬阳警方报警称,其在2008年阴历12月份被他人以找工作为名骗到甘肃省平凉市加入一个传销组织,被骗去现金3800元,同时本村及本县境内100余群众被骗。不久,旬阳警方又接到当地庙坪乡政府工作人员张有国的报警电话。张有国称,2009年元月他被黄林成骗去考察项目,他花费20余万元购买所谓的产品后,才发现所谓的项目是加入“北京新时代”传销组织。接连两起报案引起了旬阳警方的重视。旬阳警方侦查发现,甘肃平凉“北京新时代公司”直销网络体系,是一个假借该公司名称进行传销活动的非法组织。该组织先后假借“深圳文斌贸易有限公司”、“北京新时代公司”名义在宁夏的固原市、甘肃平凉、甘肃庆阳等地进行非法传销活动。
侦查还发现,黄林成同样以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旬阳县双河镇等地村民50余人前往平凉市加入该组织。
李鬼公司屡打不绝 2009年3月,旬阳县公安局在平凉将其网络上线人员李自发、陈杰(另案处理)等人抓获,然而,黄林成却意外漏网。此后,黄林成在其他上线人员的授意下,将传销组织迁往甘肃庆阳市,并对整个网络体系进行组织管理,不断发展下线,将收取下线人员的30余万元现金汇给上线人员。在其上线人员被依法抓获,工资无法发放、传销组织面临解体时,为保证体系的正常发展,黄林成还积极设法以个人名义借款给下线人员发工资,直至当年5月归案。其间,黄林成发展下线人员达60人以上,累计购买产品达600余份,升为高级业务员(A级)。通过侦查,旬阳警方大致梳理出了这一传销网络图。2005年12月份,李炎军经高振龙(另案处理)介绍,在宁夏固原加入该非法传销组织,积极发展下线郭周有(在逃)、高克生、高克山、郭红臣(在逃)、王永贵、王向东等人,并不断继续发展。2008年6月,李炎军累计推销的产品达到600余份,晋升为高级业务员(A级),掌管该传销组织体系的组织领导及利益分配,自2008年7月至10月,其下线共汇入其账户资金84.90余万元,其从中非法获利30余万元。黄林成与李炎军、高克生、高克山为同一体系下的平行成员。在发展下线的过程中,上述人员先后升任A级业务员。
2012年8月,李炎军、王向东等人相继落网。然而,记者了解到,打着“北京新时代公司”幌子的传销组织却又在四川等地继续骗人。
六被告人获处刑罚 旬阳法院经审理查明,甘肃平凉“北京新时代公司”直销网络体系运行模式是以缴纳3800元取得会员资格,然后每人再发展两名会员。依次类推,以发展10份产品为组长即可拿提成工资、发展600份以上产品即可晋升为高级业务员(A级),每月可获6万至10万元的工资、资源共享为诱饵继续发展下线人员,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法院查明,李炎军下线共汇入其账户资金84.90余万元,其从中非法获利30余万元。高克生获利达54.42万元。王向东获利20万元以上。法院认为,李炎军、高克生、王向东、黄林成、王永贵、高克山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并在达到高级业务员级别后掌管该传销体系的组织领导及利益分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二款之规定,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6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事实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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