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为传销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的公职人员追其责任
作者:陈家财  文章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点击数 137  更新时间:2014/4/17 19:18:02  文章录入:admin

 

  4月14日,北海市召开在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通报2013年以来全市打击传销工作情况,传达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部署2014年打击传销工作。市委党委、政法委书记伍国辉在会上要求,要以铁的手腕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依法予以惩治,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为传销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的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责任。

 

    伍国辉说,今年北海市先后组织了二次大规模的凌晨清查传销统一行动,但查获的传销人员都很少。要遏制住北海传销的势头,必须充分发挥好打击传销专业队的作用。去年,由于各种原因,市打传队的组建被搁置下来。为此,市综治委、市打传领导小组决定要重新组建市打击传销专业队,专业队队长由市经侦支队主要领导担任,人员从市公安、工商、法院、检察院、旅游局、住建局、城管局、文化局等有关部门抽调。被抽调的人员要全脱产到专业队工作,日常接受市专业队的考勤。打传专业队组建后,要在大规模集中统一行动的基础上,突出发挥打传队灵活、机动的特点,对传销活动实施精准打击。打传专业队的工作情况,要每周形成简报报送至市打传领导小组各成员。此外,市辖海城、银海两区也要把本区的打传队组织好,在经费、办公场地和设备上予以保障,切实发挥打传队的作用。


    伍国辉指出,打击传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仅凭一两个部门单打独斗,很难取得预期效果。只有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才会取得实效。现在有的群众举报传销问题,我们一些部门没有及时很好地处理,使得一些外地群众误认为是政府在暗中保护传销活动。各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对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切实担负起组织、指挥、协调的责任。公安、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在日常清查、案件查处、开展行动等方面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形成执法合力。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据自身的职责,研究落实本部门本系统打击传销的具体工作措施,密切配合公安、工商部门开展工作。


    伍国辉要求,要以铁的手腕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依法予以惩治,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司法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对传销违法犯罪首要分子、重要组织者、跨省市遥控指挥的传销头目,以及在传销活动中骗取钱财、限制人身自由,甚至暴力抗法、围攻执法人员、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分子,该拘留的拘留、该判刑的判刑、决不手软。对重要案件公开处理、集中曝光,起到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的效果。对为传销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的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责任。


    伍国辉强调,加强监督考核,是确保打击传销活动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当前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单位要把落实打传工作责任作为解决群众关心热点问题的一项举措来抓。抓工作要接地气,对市打传办安排的工作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不要互相推诿。市综治委、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办法,要对各县(区)、打击传销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好的改进措施,对打击传销工作效果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行动较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实施“一票否决”,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