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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42人因传销被判刑 |
作者:邹婷玉 文章来源: 新华网 点击数 143 更新时间:2015/10/8 22:32:11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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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法院近日对一起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进行公开宣判,4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总额达1700余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其迅等42人以“纯资本运作”为名进行传销活动,通过鼓吹“纯资本运作”是国家暗中扶持的行业,加入该行业可以获得巨额回报,邀请亲戚、朋友到南宁市考察投资项目,诱使他人交纳申购款购买虚拟份额加入传销组织,从而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层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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