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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非法组织传销案 三进宫后搞传销
作者: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 169  更新时间:2015/11/10 18:25:26  文章录入:admin

 

 

 嫌疑人陈某在作陈述。

 

  曾因抢夺罪、两次盗窃罪被判入狱服刑改造,出狱后虽然没有“重操旧业”,但是却干起了传销。昨日,南明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组织传销案,案中被告人周某因组织传销被南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悉,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期间,被告人周某伙同陈某、小凯(另案处理)在贵阳市南明区同辉花园、全林广场等地方租用房屋,以“美国远航国际风险投资控股公司”为名,成立报单中心,要求前来投保人员以每单缴纳21000元的方式在网站注册账户获取投单币,投保人每天可领取504元收益,42天就收回成本,75天后不再获取收益。但如果投保人在75天内不断发展下线组织层级,那么投保人就可以在75天后继续获取收益。投保人发展下线人数越多,所获收益越大,这一传销活动人员的层级在五级以上,经贵阳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鉴定,传销活动人员达260人以上,涉案金额993.51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组织领导以“投资”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织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周某提起公诉。

 

  在昨日的法庭上,周某表示认罪,表示自己是投案自首,有悔改情节,希望法院从轻判处。而案中的陈某潜逃,他已经向警方举报。

 

  从法院的案件卷宗显示,被告人周某1996年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1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05年7月28日因犯罪盗窃罪被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合议庭表示此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