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资本运作1040工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工程?其实,这是一个以连锁经营之名发展下线的非法传销活动。
1040,代表的是这类传销案中最具诱惑性的高额回报——1040万元。近日,市一中院发布这起新型传销大案。
据介绍,被告人张华、万华、张长江先后在广西北海市加入1040组织。该组织以连锁经营国家项目为名对外宣传,实行所谓的纯资本运作,按照“五级三晋制”将传销人员分为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经理、老总五个职级。
该组织的诱人之处,就在于组织者要求刚加入成员直接购买21个“股份”,共计69800元,不仅可直接升级为“主任”,还立刻就获得19000元的返现。成为正式“股东”后,每发展一个成员都有返利,发展成员越多所拿返利越多。如果成功晋级为老总,就可以分配老总奖金,老总奖金来源于每个份额的48%。其下线每发展一个成员,均可获得10500元的返利,一直领到第三代下线会员达到老总级别为止。
这个传销组织声称,一个成员从加入组织到最后出局,在3年时间里通过所谓的“资本运作”,最高可获得1040万元的回报——这便是“1040工程”。
法院查明,至案发时,被告人张华、万华、张长江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下线人员已达30人以上,发展层级超过3级。
2016年12月,渝北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华、万华、张长江组织、领导以连锁经营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并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被告人张华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被告人万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被告人张长江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
一审判决后,3人均不服提起了上诉。市一中院二审后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办案法官提醒,警惕传销组织以政府支持、项目投资为名,打着“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经营”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下线牟利的拉人头式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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