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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卧底传销洗脑(三)两传销窝点9人被抓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 243 更新时间:2019/4/11 8:35:17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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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传销窝点9人被移送经侦部门 新京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与“1040阳光工程”相关的案件多达数百起,多名涉案人员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获刑。 公开的判决书显示,此类组织大多以“阳光工程”“1040工程”等为名,要求参与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2月1日,记者前往当地合肥市瑶海区城东派出所报案,反映记者暗访发现,该辖区存在传销组织。派出所民警告知,会将情况上报派出所所长,同时将组织联合打传办,找传销组织所租房子的房东,“最好是年后有现场,抓个现行”。 2月26日,合肥市瑶海区打传办根据记者提供的传销窝点地址展开调查,至晚10时,两处窝点人去楼空,另两处窝点发现9名传销人员,目前已全部移交当地经侦部门接受调查。 “南派传销的几大特点,该组织均符合。”反传销组织人士向记者归纳,南派传销有四大特点:通讯自由、以家庭为单位、人身自由、一对一洗脑。 与此同时,该传销组织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中关于传销的定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合肥市瑶海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张先生介绍,如发现传销者,有30名下线并愿意指认传销头目的,将移交经侦大队,“只有两三人的话,只能说服教育,并遣返回原籍”。张先生表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传销证据确凿,将对房东予以5万元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