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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行为的通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261  更新时间:2019/10/16 13:07:39  文章录入:admin

日前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2019101日起开始施行

长沙市此次在全市范围内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行为明确了各区县(市)政府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责任。《通告》要求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查处传销工作的领导,根据需要建立查处传销工作的协调机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通告》要求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传销活动提供活动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对于房屋出租者要求房东根据《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第七条,租赁房屋居住的由房屋出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进行居住登记,登记之日起3日内将登记信息报送辖区派出所违反者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通告》同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传销的社会危害性自觉远离、抵制传销;发现传销线索及时通过电话(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89971688市公安局:110)或“互联网+群防群治”星城园丁APP网络平台举报(供稿:长沙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