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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传销团伙骗人加入并拘禁 5人被判刑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点击数 257 更新时间:2019/11/28 3:02:20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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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胡智康)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谭某等5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 2019年6月1日,谭某以帮忙找工作为由,将被害人罗某骗入传销窝点。按照该传销窝点的事先安排,先将罗某带入该传销窝点后进行控制,对罗某进行搜身并登记后将其随身物品拿走。为防止罗某逃跑,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在晚上睡觉时看守,白天监视罗某并给其“上课”洗脑,同时,口头威胁罗某要其出资购买产品加入传销组织。 6月4日晚,罗某被公安机关解救。谭某等5人于次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安源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等5人为迫使他人加入传销组织,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