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善心汇”传销骨干伪造交易转移3450万元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鹰鉴 点击数 117 更新时间:2020/2/21 11:26:23 文章录入:admin |
|
2017年,公安部组织侦办了“善心汇”特大传销案,依法对该传销公司法人张天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问题进行查处。至案发,善心汇发展会员598万余人,涉案金额高达1046亿余元。
就在张天明被抓捕后,“善心汇”骨干人员张某某通过伪造交易手段,将张天明投资在北京红起东方的3450万元资金进行转移。近日,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公布了该起案件的判决书。张某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鹰鉴了解到,2016年5月28日,张天明等人跟开发的“众扶互生系统”依托深圳善心汇公司官方网站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以出售虚拟产品“善种子”、“善心币”为名,要求会员注册并向推荐人会员购买一颗“善种子”成为会员,会员从高到低分为A轮服务中心、B轮服务中心、C轮服务中心、A轮功德主、B轮功德主和普通会员6个级别,不同级别购买善种子、善心币分别享受不同折扣。
成为会员后,可以在不同的社区参与布施和受助,在15天至60天内,能获得5%-50%不等的返利,还可以通过发展下线会员获得不同比例的隔代返利,以此引诱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2016年7月,被告人张某某经其上线熊某某介绍加入“善心汇”传销组织,成为会员。张某某先后发展了王某某、王某、杨某某等人成为其下线,王某某、王某等人又发展了他人成为善心汇会员。
2017年2月7日,张某某与“善心汇”传销组织组织者张天明、积极参与者熊某香,在北京注册成立北京红起东方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红起东方公司),张某某系该公司实际负责人。
2017年6、7月善心汇传销组织被公安机关查处及张天明被抓捕后,被告人张某某明知张天明从事传销犯罪活动,通过伪造交易手段,将张天明投资在北京红起东方的3450万元资金转移。
截止到2017年7月24日,“众扶互生系统”共有注册会员5981028人,其中激活会员有5361936人,系统涉案金额1046亿余元,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其中,张某某在善心汇整个会员网络中处于第7层、属于A轮功德主,其下级网络有9层,发展会员1143名。
2019年12月5日,双牌县人民检察院以起诉书指控张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双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2月17日,双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双牌县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众扶互生系统”为依托,以“扶贫济困“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善种子“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张某某明知张天明的资金系犯罪所得,仍予以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最终,双牌县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数罪并罚,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罚金11万元。冻结在案的违法所得345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此文来源于鹰鉴,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