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对被告人刘安超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作出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刘安超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