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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打击以“高加索”为旗号的传销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212 更新时间:2020/7/2 11:35:57 文章录入:yal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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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高加索公司发布声明表示,其公司针对“假高加索红酒”情况,高加索公司特开通举报邮箱: gjshjgs@163com。希望广大民众及时提供“假高加索红酒”的相关信息,高加索公司一旦确认并查获一起“假高加索红酒”传销案件,即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该公司还表示,为打击传销维护社会安定尽一份力,为了更好地遏制假冒“西安高加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或“假高加索红酒”的传销活动在全国各个地区的蔓延,有效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高加索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公安、工商机关。同时通过媒体、网络等手段,使广大消费者辨别真伪。 该声明除了上述声明外,为防止不明真相的人民群众被蒙蔽和欺骗,高加索公司特将“假高加索红酒”传销组织的特征表现如下: 一、假借西安高加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宣称为“高加索红酒”或“高加索公司”或“西安高加索进出口公司”等进行欺诈活动,实际业务则与西安高加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或高加索酒堡无关。 二、采用“三商法”模式和“五级三阶”制的奖金制度(分 ABCDE五级) 三、以好工作、好机会、好事业等各种谎言,将亲戚朋友骗到外省的传销窝点,软硬兼施逼迫加入。 四、以灌输“不劳而获、坐享其成、快速致富”等迷魂汤对受骗人进行反复洗脑。 五、以拉人头方式,每人缴纳4100元或其他金额不等的上线费,没有产品或谎称升到B级或更高级别后再给产品或4100元一套产品 六、一般租用偏僻的廉价民房、采用寝长负责制,吃大锅饭,睡大通铺,生活条件恶劣。 七、采取外出贴身监督、扣押身份证、银行卡、手机、钱物,对受骗人员进行人身和行动控制,甚至拘禁和殴打等。 八、将工商、公安部门对其进行打击的行为说成是制造“负面”和保持生态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