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泰安一男子加入北海“1040工程”传销 发展下线42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212  更新时间:2020/9/7 17:23:20  文章录入:yalun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外披露一起“1040工程”传销案,被告人加入传销组织后,积极发展下线,截止案发下线人员达42人。

  

  2013年8月,被告人郭某某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加入“1040工程”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在不提供任何产品、服务的情况下,要求参加者交纳7万元获得加入资格,按照每名参加者发展3名新会员的方式组成金字塔式层级,以会员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欺骗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该组织,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郭某某参加该传销组织之后,积极宣传“1040工程”的相关经营模式,以参加“1040工程”可以赚钱为诱饵,引诱、欺骗李某某等人参加“1040工程”传销组织。郭某某在“1040工程”传销组织中,下线人员达42人,下级层级达9级。被告人郭某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某在不提供任何产品、服务的情况下,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标准,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