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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名被告人受审 安溪法院审理涉恶传销案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302 更新时间:2020/10/21 14:40:56 文章录入:yal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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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安溪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等44人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一案。为确保疫情期间刑事审判顺利进行,此次庭审通过远程视频连线方式进行,合议庭、公诉人、辩护人在安溪法院科技法庭,被告人在安溪县看守所分别参与庭审。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0月以来,被告人王某以某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陆续招募被告人周某、黄某、吴某加入其自行成立的组织,并以“谈恋爱”、“找工作”等名义为由诱骗、招集组织成员。通过劫取新人财物,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强迫新人加入传销组织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并通过互联网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形成了以被告人王某为首,被告人周某、黄某等人为骨干成员的较为固定的犯罪集团。 王某等44名被告人通过视频远程参与庭审 至2019年4月29日被查获时,该犯罪集团共有组织成员44人被查获,非法获利共计971508.55元。该犯罪集团给被害人的人身、心理造成了伤害及财产的损失,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辩护人:安溪法院积极贯彻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要求,确保全案44名被告人均有辩护人为其辩护,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就本案的适用法律及各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充分发表辩论意见。44名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合议庭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择日宣判。 庭审保障 由于本案的被告人人数较多、案情较为复杂,为确保庭审过程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安溪法院提前制定周密工作预案,并在开庭前,由合议庭召集公诉人、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对争议焦点进行归纳总结,完成了回避申请、证据交换、权利义务告知等程序性工作,确保庭审活动连贯开展、顺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