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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的火凤祥火锅店涉嫌虚假宣传遭消费者质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网  点击数 137  更新时间:2020/12/17 21:09:25  文章录入:admin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李洪涛)一个多月前,演员郑恺当掌柜的火凤祥火锅店在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万达广场五楼开业。近日,有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该火锅店存在涉嫌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为了解事情真相,11月11日中午,记者对该火锅店进行了实地体察。

当天上午10时50分,记者来到位于红旗街万达广场五楼的火凤祥火锅店,看到店面的厨窗里、店内棚顶挂饰,男星郑恺的海报十分醒目。进入店内后,右侧的吧台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因为在吧台内右侧竖立着一块黑色醒目的牌子,上面写着“火凤祥鲜货火锅 2020长春人最喜欢的餐饮品牌年度十强”字样。而在吧台内左侧的墙上,悬挂着一面红色角旗,上面的写着“长春红旗街万达火凤祥 吉林省销售第一”字样。

该火锅店工作人员称,“2020长春人最喜欢的餐饮品牌年度十强”的黑色竖牌是公司发的,“吉林省销量第一”的红色角旗是万达广场发的。

对于“吉林省销售第一名”的说法,长春红旗街万达广场负责商场运营工作的张经理告诉记者:“火凤祥火锅在吉林省只有一家,没有可比的,当然是销售第一名了。”

针对火凤祥火锅店利用吧台对外宣传“2020长春人最喜欢的餐饮品牌年度十强”“吉林省销售第一名”的行为,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表示,该火锅店的宣传没有出处和任何依据,更没有评选的机构或部门,其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涉嫌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长春市消协将对此事介入调查,依法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秀燕表示,火凤祥火锅店利用吧台宣传“2020长春人最喜欢的餐饮品牌年度十强”及“吉林省销量第一”,均使用了绝对化宣传用语,违反《广告法》第九条有关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

目前,火凤祥火锅店存在的涉嫌虚假宣传等问题,引起了长春市市场监管局的高度重视。11月16日下午,长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