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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8人进入传销“黑名单”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110  更新时间:2009/11/28 11:25:03  文章录入:admin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李建超)11月26日,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总结表彰暨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区各县市91个分会场同时举行。会议总结了此前打击传销百日行动中取得的经验,440件传销案件,3228名传销人员进入“黑名单”。

  据介绍,百日行动期间,广西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和完善传销“黑名单”数据库,共录入传销案件440件,传销人员3228名。同时,相关部门还建立为传销人员提供出租房屋的房东黑名单档案,对租户做到“六清”,即人数清、地点清、房主清、去向清、籍贯清、时间清,详细掌握传销人员和传销组织的情况。其中,来宾、百色等地工商机关还要求相关部门对租户做到“四个知道”,即知道是什么地方的人,知道从事什么工作,知道资金来源,知道主要有什么活动,并进行登记,严防传销人员进入。

  目前,传销活动呈现出新的特点,由原来传商品向传“人头”、“金融传销”演变,商品成为传销组织者骗人的道具。农民、学生、职工甚至公职人员等都有人误入传销,传销人员年轻化、高学历、异地化趋向明显。同时传销组织规避监管的手段多、行动快,骗得钱即转账划走,其手段更智能,利用互联网、手机通讯、电子支付等进行传销活动。

  此外,会议对自治区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自治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南宁市公安局等38家单位和李健武等97人分别授予全区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