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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宣判一起网络传销案件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 点击数 184 更新时间:2022/1/8 3:27:54 文章录入:yal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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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虚拟货币的兴起,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利用其非法从事传销活动,相较传统传销,此类新型网络传销手段更加隐蔽、涉及地域更广、发展速度更快、涉案金额更大、犯罪成本更低,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近日,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网络传销案件进行宣判。 自2019年11月起,被告人宋某某、齐某某、陈某、刘某、王某某、张某某、靳某某经他人推荐、先后发展加入“AMBC国际实业集团”矿业项目。该项目以经营非洲矿业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投资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发展会员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该项目诱导参加者购买虚拟货币USTD币充值到个人在“AMBC”APP软件上注册的账户进行投资,以此每天获得固定奖励,并诱导参加者发展下线会员,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再以下线会员所投资的业绩作为获得奖励的依据。经查,至案发时上述七被告人发展会员的人数均达30人以上且层级达3级以上,其中发展层级最多达5级以上,发展会员人数最多达54706人,会员业绩最多达23586300个USDT币,违法所得已达上百万元。 城厢法院经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某、齐某某、陈某、刘某、王某某、张某某、靳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中被告人宋某某、齐某某、陈某、刘某、王某某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属于情节严重。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量刑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等,对宋某某等七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违法所得继续追缴,上缴国库。后被告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凡是以低投入高回报为诱饵引诱投资的,广大群众都要特别警惕,切实提高风险防控意识,不要盲目追求高收益而忽视了高风险。谨防违法犯罪行为糖衣炮弹的袭击,不要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为了家人和自己,请远离传销骗局,避免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