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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警方打掉披着“传销外衣”的黑恶势力集团 刑拘129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山西青年报  点击数 194  更新时间:2022/4/5 16:35:41  文章录入:yalun

9个传销窝点被端

今年3月,民警信息巡查中发现一男子求职误入传销组织被殴打致骨折的信息后,尧都区公安局党安排专业队伍重新梳理以前打击处理过的暴力传销案件,走访受害人,对辖区传销窝点进行“地毯式”摸排,深挖出隐蔽在城效结合部出租房的多处窝点,初步摸清该集团的组织架构、骨干成员及分布情况。


3月4日、22日,尧都区公安局多警种合成作战,开展了扫黑除恶一号、二号集中收网行动,端掉该集团窝点9个,现场控制人员149人,在四川抓获“老总”石某某、“大经理”刘某某,在河南抓获“老总”刘某某。随后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专案民警兵分多路,奔赴四川、河南、陕西、江苏等地调查取证,扩大战果,从四川、河南等地抓获已出局“老总”级别犯罪嫌疑人谢某、李某某、刘某等三人。

在端掉的传销窝点,民警发现男生挤在约10平方米的屋子里,地铺一字排开,被子、衣服、鞋子等物品显得拥挤不堪,而女生则挤在另一间更小的房间里,还有一间库房存放行李,客厅里打地铺住三个人,“主任”、“大哥”、“邮递员”,负责监视传销人员。


受害人变成犯罪“工具”

民警发现这些传统聚集式传销组织已经发生了“变异”,从经济犯罪质变成暴力集团犯罪,成为黑恶势力犯罪组织。


经审讯侦查,民警发现该集团是从陕西渭南分离出来后进入临汾,形成以刘某、李某某、谢某、石某某、刘某某等人为首、涉及骨干成员众多的黑恶势力犯罪势力。他们组织严密,“老总”、“大经理”、“经理”级别的犯罪嫌疑人多是远程“遥控”指挥各窝点人员的活动,掌握着人员的经济生活来源。“大主任”、“寝室主任”、“老板”三个级别人员则通过QQ平台、婚恋平台,以招工、谈对象等名义骗人到传销窝点,遂后以暴力和洗脑等手段加以控制。

为使集团不断“发展壮大”,他们对受害者选择有着严格的“标准”。只吸纳四川、重庆、河南三地年轻人,同时对人员的身份、条件也进行限制:个子高的、体重大的、学生、公务员、已婚人员、复转军人、有犯罪前科人员等统统不要。他们觉着这些人要么不好控制,要么受社会关注度太高,易出麻烦。

对受害人的培养方式则按成型“套路”、“流水线”进行操作。第一阶段为“暴力屈服”,将受害者骗到窝点之后,采取暴力手段控制人身自由。第二阶段为受害者“上线”阶段,每天凌晨一两点就开始对受害人进行耗损体力、精力的折磨,同时其他人轮番实施洗脑、不给饭吃、殴打等软硬暴力。一般7至15天,多数受害人就会被迫屈服,“同意”掏钱购买“虚拟产品”。第三阶段为“老板”阶段,团伙会以一套骗人的、杂糅的所谓“精粹教材”开始“培训”洗脑,已经毫无抵抗能力的受害人一般半个月左右就会彻底“上套”。

“传销”成了掩护色

传销案件屡打不绝,一方面是参与人员普遍求财心切,企图走“致富捷径”,受害后心有不甘,把非法获利作为预期目标,走上犯罪的道路;另一方面犯罪集团的组织者为逃避打击,针对法律规定的立案追诉标准,采取相应的反侦查措施,化整为零分散藏匿。

经查,以前的传销还有一个产品道具,现在变成了赤裸裸的思想控制,产品从经济道具变成了‘人’,只要组织往下发展,控制的‘人’越来越多,自己就能出头。”作案手段也从“骗”变成了暴力,以前多是通过授课、洗脑后“卖东西”发展下线,现在则是依靠暴力手段绑架、非法拘禁,再通过强势洗脑之后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

民警发现,该组织的参与人员失去人身自由,数年不与社会接触,每一个窝点的人员通常是一两个月就进行轮换交流。警方查处时,“传销”的标识反倒成了这些暴力团伙成员的“掩护色”,成员都会主动交代:我是最近被骗来的,是受害者。常常因为证据不易掌握,达不到法律追诉标准,公安机关以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一般个案进行处理。

尧都区公安局依托社会网格化管理模式,组织打击专班民警、基层派出所、社区综合治理网格员等力量,按照“网中有格、按岗定格、人在格上、事在网中”的方法加强社会面管理,形成了社会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在发现线索、排查窝点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专案民警转变传统思维定式,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对该黑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定性,予以毁灭性打击,在全国首次以黑恶势力打击的成功案例,也对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起到示范作用,实现了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