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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多宝家政涉嫌传销违法被处罚款50万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微商电商调研  点击数 203  更新时间:2022/4/27 15:21:50  文章录入:yalun

不久前,微商电商调研在启信宝上发现一则行政处罚书,决定文书号:深市监宝处罚(2022)稽10号,处罚日期为2022年3月11日,处罚机关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其处罚事由:直销或传销违法;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00元;处罚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第1款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行政处罚文书显示:经查实,当事人2021年3月起在线上平台发布短视频,包含“大量招收纳师,轻松月入两万到三万”等信息,吸引人员来到公司参加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需交999元-12800元不等的培训费用给当事人。当事人在上述参加培训的人员中发展部分人员成为当事人的加盟商,加盟商需与当事人签订《福多宝家政加盟代理经营合作协议》,该《合作协议》约定,加盟商需缴纳9800元/年的费用,成为加盟商后可以发展新加盟商,每发展一个新加盟商,当事人收取新加盟商9800元并给原加盟商返利4400元,返利高达44.89%。

另外,当事人发展加盟商的形式还有:

1、成为加盟商(B方案)交纳39800元给当事人,可获得30个C端名额(每个名额当事人收费9800元),每发展一个C端名额当事人给加盟商(B方案)返利4000元;

2、成为加盟商(C方案)交纳99800元,可获得90个C端名额(每个名额当事人收费9800元),每发展一个C端名额当事人给加盟商(C方案)返利4000元。

上述情况得到当事人及投诉人员的确认。当事人管理人员在“福多宝加盟商A群”微信群推送消息:“福多宝加盟商A群”微信群推送消息:“《招商加盟》招商个人创业9800元A直推A提成4000 B招商 B拿3800A拿1000《A就是自己》 团队加盟人数达到10个+团队每月每人100元管理费长期 团队加盟人数达到20个+团队每月每人200元管理费长期 团队加盟人数达到30个+团队每月每人300元管理费长期 招商 个人创业 19800元 A直推提成7800 B招商B拿6800A拿2000《A就是自己》签合同2周内返款提成 实施时间2021年7月9日起执行”。当事人推送上述消息,要求加盟商发展人员加入,且明确了按层级提成的关系:加盟商A介绍加盟商B,当事人收取加盟商B加盟费9800元,给加盟商A返利4400元,加盟商B再招商一个加盟商C,当事人收取加盟商C加盟费9800元,给加盟商B返利3800元,给加盟商A返利1000元。上述情况得到了当事人以及投诉人员的确认,投诉人员反映当事人多次要求他们发展加盟商来获取提成。经统计,当事人自2021年3月起至2021年9月2日本局执法人员上门检查为止,共发展了10名加盟商,当事人共收取加盟商加盟费合计47700元。

经查,深圳市福多宝家政服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余再新,注册资本为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