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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疑问的答复 |
作者:杨谦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169 更新时间:2009/8/19 19:26:05 文章录入:yp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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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近来常常收到一些网友提出的疑问,关于直销、三商法、新市场营销计划以及各种有关直销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我已经不断地在我的博客和可以利用的场合和机会回答了。但是,大量的提问者,我的这种回答方式显然影响力有限。有人建议我在媒体公开声明或采取其他的方式不断澄清。我感谢这样的好意,但是媒体不是为个人服务的,况且对于直销的疑问绝非我个人就可以澄清的。这里边有及其复杂的社会因素。不过,我愿意尽自己的所能传递正确的信息。 我收到了这样的提问,我想以这个提问作为起点对有些问题再做阐述。提问是来自一个叫AM的网友,原文是这样的: “杨教授: 您好! 我今天看了你的博客,也看了各位网友的评论(留言).也知道了有人打着您和您的学生研究成果从事某种活动.在这里我只想问您二个问题,(我想也是许多人急切想知道的)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抽空回答.具体是:一您本人或者说是您所带领的学生是否从事过有关"三商法"和"新营销计划"相关的课题的研究?如果有,是在怎样的情况下接的.并而且在哪里可以查询这些论著?二有人打着您和您的学生研究成果从事某种活动,您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和您的学生将怎样处理呢? 打扰之处,敬请谅解!” 关于类似的问题,我多次说明过,在此我再次说明: 第一,所谓的三商法完全是一个编造出来的东西,根本不需要说明研究,也并非是什么研究成果。我本人是在它已经传播了很久以后才知道有这么个“理论”。至于它的荒谬之处我也多次驳斥过。稍微有一点点经济常识的人都会知道那根本绝不是什么理论。现在的流传方式完全是手抄本,以讲课笔记的方式传播,根本不可能找到什么专著。 第二,我只是一个市场营销的学者,在10多年前开始研究直销。也许是因为我研究的比较早,也许是直销那时根本没有什么真正的学者愿意研究它(现在更是如此了),也许直销是一个只影响参加者而不会影响学者,反正那时候研究直销的学者很少,所以10多年前就被别人常常拿来说事。例如我在研讨会上的发言,常常被断章取义让一些人拿去忽悠。以致我后来不参加有直销人员参与的研讨会。直到今天,这个原则依然尽量坚守。有些人常常问我,为什么不拿别的专家来忽悠。我认为道理就在此。其实,在中国成千上万的学者都比我有水平,有知名度,但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不待见直销。对编造谎言的人来说,他们完全是利用他人为自己服务,甚至连国家领导人都敢拿来忽悠,编造一系列谎言。因此,在他们的嘴里和课堂上所讲的,可信度几乎等于零。 第三,关于我带领学生进行研究的说法,更是荒唐。首先了解教育体制的人都知道管理干部学院是个什么样的教育机构,那根本不是招收普通学生的机构,而只是为某个行业服务的培训机构;其次有说我带研究生研究了所谓的三商法的课题,我也可以告诉大家,我自己就没读过研究生,也没有资格带研究生。再次说所有的学生都提出一个技巧,那就是骗。我认为这些编造者把社会大众的智商估计得太低了,这算什么技巧?但是,我现在也极其疑惑,如此荒诞不经的技巧竟然有这么多人相信。 第四,关于所谓新市场营销计划。那更是一个新瓶装旧酒的玩意。无论说得天花乱坠,实际上他们所谓的新市场营销计划就是五级三阶制。这个五级三阶制早在20多年前就已经在日本、台湾流行了。根本不是什么新的。上个世纪90年代初被日本人和台湾人带入中国大陆,在当时大陆对直销和传销不太熟悉的情况下,曾经掀起过所谓的狂潮,很多人赔钱,也有很多人甚至变卖家产或借钱去做传销,也发生过许多类似今天我们见到的这种据点式的状况。1998年中国政府取缔传销,可以说与五级三阶制造成的恶果是密切相关的。所以稍微了解一下历史,是很有益处的,正所谓以史为鉴。而现在有人把它加以包装,贴上什么新市场营销计划的标签,希望大家能够看清其本质。 所以,所谓的三商法和新市场营销计划和我没有任何关系。确实,我在这方面也是受害者。因此我尽量利用我可以利用的资源来澄清事实。不过,有些人可能太天真了,认为我的影响力很大,只要我能在类似中央电视台这样的机构声明就可以了。第一,他们高估了我的能力,第二他们低估了编造者的能力。讲高估是因为我曾经在中央电视台说明过,但看到的人少,而且电视台是公众媒介,不可能为个人服务。说低估是因为无论怎样的说明,编造者都有一大堆的假话等着你。例如他们说国家打击非法传销是负面,而在私下是支持的,甚至还能和什么扶持民族企业挂钩,还可以说这个杨谦不是真的,或者说是被迫的。连政府的打击活动都能让他们编造出各种各样的理由去应对,更何况我的微弱声音呢? 其实,认清非法传销的本质并不难。首先,中国有法律,不要听某个人的说法,而应该去学习国家的法律。目前的《禁止传销条例》就是国家法律体系很重要的内容。不要相信有些人说的直销和传销还没有立法,那是用名词迷惑人。 其次,不要相信所谓的开放说。有些人还在讲直销开放。其实,现在非法传销组织所操作的拉人头式的活动,在国外也是被禁止的金字塔计划,这种活动永远没有合法的那一天。 第三,凡是只交钱而不销售产品的各类商业活动,不是非法传销活动就是非法集资活动。 第四,千万不要有一夜暴富的梦想。有这样梦想的人最容易上当受骗。 当然,我知道在我们国家还有很多情况不尽人意。例如,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官员腐败,就有机会少,城乡差距过大很多不公平。总之,各种各样不公平的现象会让人感到无助,对社会有愤懑,对改变自己的状况有极度的渴望。在这种情况下,极易产生偏执的思维,也极易被非法传销的各种蛊惑所打动,这是非常危险的。我希望有这样想法的人能够树立踏踏实实工作的思想,学习社会需要的真本事,从一点一滴做起。
文章来源:转载杨谦博客http://blog.sina.com.cn/bily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