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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69800元就能得1040万元?这是假网恋真传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 厦门日报  点击数 198  更新时间:2022/7/15 15:42:20  文章录入:yalun

打着网恋的幌子,引诱他人参与所谓“自愿连锁经营”“海西投资计划”等投资项目,并宣称“交69800元就可以得到1040万元”。近日,海沧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举报线索,查处了一起典型的“1040阳光工程”传销案件。

“在所谓的‘1040阳光工程’案件里,传销分子都宣称,只要在某个行业里面干上两三年时间,就会拿得到1040万元。”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近日,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连续接到多起举报,举报人均反映其通过社交软件结识网友并陷入爱河后,从异地来到海沧与对方见面,没想到听对方的话交了“投资”的钱后,落得人财两空。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情况,今年6月,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海沧派出所、嵩屿派出所、街道对禹州领海、华侨金海岸、未来海岸等重点小区开展了四次“清查”行动。面对传销分子躲藏、转移窝点、拒绝配合的情况,执法人员昼伏夜出,充分发挥整治中介、约谈房东、停水停电等打击传销“十步”法的机制优势,成功清查涉嫌传销的场所40余处,核查相关人员362余人,清退、劝返误入传销陷阱的人员150余人。对两条涉传“人员链条”,执法人员还在深入追查中。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组织、领导传销的,最高处200万元罚款;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参与传销活动的相关人员,不仅自己投入的钱要不回来,还将被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层级达3层,人员在30人以上的,就涉嫌构成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为传销行为提供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相关人员,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动】两年查处30余起

2020年以来,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传销行为坚持“冒头”就打,共核查处置“1040”传销及医美、现货交易、培训领域等传销线索、案件30余起,罚没款90多万元。

【提醒】如何识别传销骗局 提防“感情牌”

传销分子往往会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迷惑性更强、欺骗性更高的传销活动,群众不仅要提高对短时间高回报、无实际经营等投资骗局的警惕性,还要提防传销分子的“感情牌”。

传销有三个特征

需注意的是,一旦满足以下三点就可能涉嫌传销:一是发展其他人加入(简称“拉人头”),二是缴纳费用获取加入或经营的资格(简称“交入门费”),三是以发展的人员或者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计算报酬(简称“团队计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