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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进行时:以“网恋”之名实施传销式诈骗 50余人被判刑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荔枝网 点击数 353 更新时间:2022/11/9 15:23:24 文章录入:yal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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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公布了一起典型的“传销式诈骗”案件。犯罪团伙以“网恋”之名,实施诈骗的团伙,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他们不仅实施诈骗,而且还把受害人发展成自己的成员,继续实施诈骗,这就是典型的“传销式诈骗”,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50余人均被判刑。 前不久,扬州警方接到举报:城区某居民区的出租屋里,有电信诈骗团伙。民警暗中侦查,发现这个团伙在扬州多地都有暂住窝点。为了防止嫌疑人分头逃窜,警方多点出击,一网打尽。 经查,这个团伙的主要成员陈某等人均来自外地,曾经在天津、河北组织传销式诈骗活动。该团伙分工明确,通过虚拟人设和话术,在网上寻找目标,以“网恋”之名,实施诈骗。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蒋宏伟说:“比如说生病了,把生病的照片发给对方,然后请对方给他打一些费用,还比如说过生日或者购物的时候,请对方给他付钱。” 办案人员发现,这个组织与一般的电信诈骗团伙还有不同之处,他们在行骗过程中,会主动拉人头,抛出“有机会获得巨额奖励”的诱饵,将一些受害人发展成为传销团伙成员。 蒋宏伟说:“其实是给当事人画了一个非常大的饼,就是说你投资2900元进入公司,业绩好向上进行升级,达到一定级别之后就会出局,之后会领取一个巨额的奖励。” 由此,该团伙成员越来越多,他们还会指派专人从多个交友、相亲软件,获取全国各地不特定人员的信息,实施多点诈骗。截至去年底,诈骗总额超过110万元,被害者达上百人。近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该案提起公诉,最终,50多名诈骗团伙成员被判刑。 蒋宏伟说:“主犯陈某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的被告人分别被处以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