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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万余人参与传销,11人团伙涉案超9亿元被公诉
作者: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点击数 34  更新时间:2024/6/26 15:44:59  文章录入:叶飘零

一11人犯罪团伙以推销保健品为名,宣传推广传销平台,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7万余人,涉案金额达9.47亿余元。

6月17日,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静安区检察院”)获悉,5月24日至6月8日,该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11名被告人陆续提起公诉。

以电商平台为幌子,隐藏传销平台

此前,公安机关接到举报电话称,在上海市某某大厦内,有人以推广“H电商平台”为幌子进行传销违法活动。

涉案拉人头奖励情况表。本文图片均为上海静安区检察院提供

公安机关接报后迅速立案侦查。刘女士称其通过朋友介绍,缴纳6000元成为“H电商平台”会员,该朋友一再强调公司有直销牌照,只要缴纳费用成为会员,就能在平台上拥有自己的店铺。首批会员未来还能享受网店营业额1%的分红。刘女士参加几次早会后发现,公司对外宣称帮助跨境电商平台推广店铺,但实际是以推广店铺为名,忽悠别人缴纳会费。刘女士认为这是传销,当即退出。

无独有偶,邵先生通过熟人介绍注册了该平台会员。朋友告诉他这是内部推荐制,注册会员后赠送网店,只要有人扫描他的二维码进入网店购物,他就能获得30%的销售提成,无需进货、销售。邵先生当即缴纳1.2万元成为平台会员,还在朋友带领下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旅游活动,参观了公司展厅及销售的产品。之后公司安排老师给大家授课,称公司因发展需要招募更多人进入,让其发展下线会员扩大规模。这时,邵先生才恍然大悟——这个投资模式其实是传销。

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后发现,“H电商平台”只是一个幌子,平台背后还隐藏着另一个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发展下线的“Z平台”。2023年10月19日至21日间,侦查人员陆续抓获叶某某等十余名犯罪嫌疑人。

提前介入,厘清传销“金字塔”

鉴于该团伙内部分工明确、发展层级多、计酬方式复杂,且多名骨干到案后否认传销活动,为快速厘清传销组织架构及运作模式,静安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会商讨论、引导侦查。

经侦查查明,该团伙以犯罪嫌疑人叶某某为首,通过设立威海Z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Z公司”)组建传销团队。公司内部分为销售、行政两大板块,其中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系销售主管,负责话术培训、对外管理传销团队等,下设总监、主管若干;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行政主管,协助叶某某管理IT部、财务部,下设财务、技术负责人若干。

涉案聊天记录。

2019年起,该团伙通过召开大型讲座,提供免费旅游、食宿,参观厂房等方式推销保健品,以会员能获取“H电商平台”免费店铺,并谎称项目有政策支持、盈利前景巨大等,进一步吸引他人缴纳费用入会。根据所缴费用不同,会员被分成普卡、银卡、金卡、钻卡、翡翠卡等五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权益。入会后,又设置层奖、量奖等,以获取高额返利引诱会员不断发展下线。

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在被抓之前已做到“总裁”级别,组织、领导参与传销人数达四千余人。

“我一开始是被赠送‘H电商平台’网店吸引,成为会员后公司就让我们不断拉人头,以此赚取会员费。”当承办检察官问及为何不退出时,丁某某表示,“公司给的返利非常高,尝到甜头后即使知道这是传销也没办法停下来,自己靠拉下线,下线再拉下线,拿了一百多万元返利,等于坐享其成。”

经初步审计,涉案传销平台注册会员账号达18万余个,涉案金额达9.47亿余元。

直销还是传销?恢复关键数据

十余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始终拒不供认,均一口咬定Z公司开展的系直销活动,并非传销。为此,在审查逮捕期间,承办检察官就直销牌照问题进一步核实,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等方式,查清Z公司从未申领过直销牌照,公司所谓的销售人员也未取得过直销员证。

2024年4月24日,案件移送至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上述已经查明Z公司无直销牌照这一客观事实,叶某某、林某某等组织者以及部分核心骨干成员仍否认指控,辩称Z公司的模式是直销,不是传销,公司员工收入来源于保健品销售额,不存在发展下线进行奖励。

“涉案的传销团伙内部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他们严令下层员工在公司内谈论会员制度、奖惩机制,且对外统一口径;在全员培训时,禁止任何人携带电子产品,防止录音录像,还定期要求财务人员销毁账本、销售人员删除聊天记录;甚至在案发当天,还指令他人销毁‘Z平台’相关数据……犯罪嫌疑人否认传销的事实,企图抱着侥幸心理逃避责任。”承办检察官介绍。

检察官厘清传销“金字塔”。

承办检察官认为,要从直销和传销本质区别出发,查证“Z平台”运作模式是否符合传销活动基本特征。因犯罪嫌疑人均做无罪辩解,客观证据的收集、调取极其重要,检察官遂立刻要求侦查机关从被删除的聊天记录入手,恢复扣押手机的数据。

“第一层到手240,第二层3000碰3000,1680,是无限代地拿。”

“若能推广宣传介绍一个客户,团队可以获得85%的现金收益,推广者可以获得70%的现金收入。”

“总监、总裁、董事等级别之间分红奖励是有区别的。”

“请注意以下事项,新人第一次来,没加盟前不讲制度,不提发展下线。手机清理干净,不要存架构图……”

在这些聊天记录面前,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不攻自破,最终,他们如实供认了参与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

“资金”成为击破直销辩解的又一关键证据

同时,还需查明“Z平台”吸纳会员资金的去向。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充分沟通,引导侦查人员围绕财务人员程某某笔录中提及的“内外账目”加大取证力度,尽快恢复“Z平台”数据、调取相关银行交易账户,及时开展审计。

经查,“Z平台”收入基本来源于新会员缴纳的入会费,所谓平台保健品销售收入占比极少,而新缴纳的入会费通过私人账户运转,部分钱款根据内部返利规则在传销人员之间进行分配,剩余部分用于发放管理层等人工资,这进一步印证“Z平台”推广模式完全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数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这一基本特征。

此外,承办检察官发现存在“一人注册多个账户”,遂要求鉴定人员根据已恢复的“Z平台”会员账户、会费收取情况、后台实名绑定信息等客观证据,扣除可能重复计算的人数,补充出具鉴定意见。最终,结合全案证据,全面查清涉案各传销人员发展的人数、层级、非法获利情况。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叶某某、李某某等人于2019年至2023年间,以推销保健品为名,宣传推广“Z平台”,要求参加者缴纳入会费获得会员资格,再按一定顺序组成A、B区双轨层级结构,并通过设置如层奖、量奖、辅导奖等返利名目,将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经审计,犯罪嫌疑人叶某某等人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7万余人。

2024年5月24日至6月8日,静安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叶某某等11名被告人陆续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