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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击传销须坚持“打防控”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89 更新时间:2010/5/4 13:34:28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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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北方新报》报道,4月26日,包头市东河区工商分局河东工商所联合公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一举端掉了一处隐藏在出租屋内的传销窝点,当场驱散传销人员240人,刑事拘留3人。针对今年传销窝点转入近郊农户出租屋的现象,河东工商所主动与辖区7个村委会取得联系,建立打击传销联络站(点),并利用村委会广播大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发动村民、举报传销、抵制传销、远离传销。针对这一话题,热心读者有话要说。 读者桑女士:人人都想一步登天,取得成功,但在现实生活中成功的机会太少了,于是一些人乘虚而入、投其所好,以各种诱人的谎言达到其诈骗钱财的目的。传销就是这样,人人都想成功,觉得自己只要发展到几个下线,就成功了。其实,大部分人都会成为被利用的对象。人们应该好好反省一下,如果自己不想“害人”,也就不会被别人“害”。 读者谢先生:打击传销作为一项严肃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建立健全“打、防、控”长效机制。有关部门要采取“勤巡查、严监控、端窝点、抓头目、堵回流”和“造舆论、壮声威、公开示警”等方法,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出租房等传销活动多发区、易发区实施重点监管和重拳出击;要成立打击传销专业队,专门清理传销窝点,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要推行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村民)委员会、工商所、派出所的作用,实现辖区无传销的工作目标;要建立健全打击传销人员“黑名单”数据库制度,对参与传销人员进行登记,跟踪管理,并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要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考评工作。只有全社会行动起来,群防群治,才能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 读者刘女士:我侄女去年夏天刚大学毕业就被朋友骗去搞传销,3个月后,我们发现她完全被“洗脑”了,我们全家人费尽口舌去劝她都不管用。毒品只能毒倒一个人,而传销却差一点毒倒我们全家人,传销真是害人不浅。我想借贵报一角特别提醒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求职者,特别要警惕传销组织以招聘、安排工作、搞资本运作、特许经营 、消费积分返利,以及借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等名义诱骗求职者通过银行汇款交“入门费”,从而陷入传销陷阱。 读者张先生:传销就是有组织的犯罪,单凭个人的力量是无法与这种组织严密的经济邪教抗衡的。有责任感的市民们,请首先保护好自己的家人,然后大家要配合执法部门把涉嫌传销人员捉拿归案。我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协力,抗击传销,相信不久的将来传销就会彻底绝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