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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校园)”活动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85  更新时间:2010/5/29 8:17:15  文章录入:admin

为了更好地破解难题,打击传销,苍梧县工商局结合地域实际现状,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部门)的综治力量,在苍梧县龙圩镇城南社区、佛子社区、广西经贸高级技工学校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校园)活动"。

    建立信息机制。建立集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把试点单位内出租屋、宾馆、 饭店、公众聚集场所、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使试点单位内的基本情况直观地反映出来。基层执法部门能通过"信息平台"及明掌握有效线索,迅速进行排查。

    建立打传宣教机制。印刷"一封公开信"2000多份,宣传资料3000多份,发放给每一个住户,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房主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建立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工作宣传进社区(校园)。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不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自觉远离传销。

    健全责任机制。县局与工商所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校园)"责任书;工商所与试点单位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校园)"协议书。要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校园)"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打击传销工作与基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并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校园)"活动的有效开展。

    建立打传防控机制。在试点单位设立"打击传销联络点",落实联络员;将公安、工商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每个居民(教职工以及广大学生),实行群防群治群管,确保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发现的传销活动,做到露头就打,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张小文 陈舒尉)

工商执法人员会同社区派出所民警一起将 “打击传销联络点”牌匾送到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