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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境外网络传销团伙骨干被判刑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104  更新时间:2010/9/6 9:12:38  文章录入:admin

辽宁省抚顺市居民王萍为牟利,在加入境外网络传销组织“瑞士共同基金”后,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资金,为此发展50多名“下线”,给“下线”群众造成了较大损失。抚顺市新抚区法院日前认定王萍犯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2007年10月,抚顺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抚顺下辖的清原满族自治县群众举报:有人在清原县利用“瑞士共同基金”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此前的8月,“瑞士共同基金”突然消失,群众投资血本无归。

  警方侦查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是两个女人,分别叫王萍、王然,群众举报时她们已不见踪影。2008年5月,主要嫌疑人王萍落网。今年2月,王然在吉林长春被抓获。在王然落网前,王萍被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瑞士共同基金”是一家靠网络传销敛财的境外机构,2007年8月,这家机构的官方网站因被国际刑警组织调查而关闭,同年9月,马来西亚、英国等国也先后关闭此网站。早在2006年11月,王萍去新加坡时认识了“瑞士共同基金”的分支负责人沈某,沈某称,投资“瑞士共同基金”有收益,在网上开户,每单1000美元,介绍一名新的投资者奖励100美元。

  受此诱惑,王萍先自己投了16万元人民币。随后,利用“瑞士共同基金”网站的虚假宣传,即“25%的月回报率,300%的周期(15个月)收益率,投资8000元30个月可变40万元”,拉拢王然一同回到辽宁清原,大规模发展“下线”。自2007年初至2007年8月,王萍共计发展“下线”50多人、吸收资金70多万元。然而,随着“瑞士共同基金”网站被封闭,其与“上线”失去联系,发财梦彻底破灭,包括自己投入的16万元也分文未回。

  法院认为,王萍为非法获利,在加入境外网络传销组织后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积极发展“下线”,吸收资金,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办案人员提醒,目前网络传销行为有所抬头,逐渐成为传销的新模式,影响面大,尤其伴随股市、基金热的出现,一些非法经营者正在通过网站、博客、QQ等传播集资信息,稍不留意就会掉进陷阱,值得警惕。(记者范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