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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人买“股份” 夫妻一年敛财160余万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107 更新时间:2010/9/11 10:00:36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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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貌美的雯雯和丈夫勇毅邀约朋友从重庆来到广安,打着连锁经营的幌子,以风险低、见效快及回报高为诱饵,大肆吸纳人员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短短1年时间敛财160余万元。近日,因涉嫌组织、引诱他人参加传销组织的雯雯等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拉人买“股份”入股就当“官”
2008年7月初,家住重庆的雯雯和丈夫勇毅邀约朋友唐璇、李键等人来到广安,打着连锁销售的口号,自诩创业快速致富。
雯雯等人炮制一个公司,然后招兵买马,发展“股东”:新进“公司”人员必须缴纳500元作为定购产品费用,再购买或者发展他人购买每份3300元的连锁销售股份。“公司”还根据销售业绩将员工分为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及高级业务员等5类,各类员工收入对应级别待遇,级别越高收入越高。
雯雯等人还明确了各自分工,想方设法拉人拿钱买“股份”进“公司”。购买或者发展他人购买的“股份”越多,“公司”授予的“官职”越高。
不到一年时间就有80人入股
“来我们公司吧!来钱又快又不费力,股份多买多得,达到级别后月收入至少2000元,最高的可达6万元。”2009年3月12日,远在广东打工的周某接到了朋友唐璇的电话,出于对多年朋友的信任,并且收入的确可观,周某很快便辞去工作,来到广安后出资13万余元购买了42份股份,级别为主任。次月,周某便获得了38000元的奖励。
2009年5月,在福建做水果生意的张某在朋友李键电话的多次劝说下,来到广安便一次性出资10万余元购买了34份股。
这家“公司”发展很快,不足一年时间,就有80余人购买“股份”加入了该“公司”。“股东”们的任务就是天天打电话,催促朋友购买“股份”。
“股东”生疑及时报案
“这家公司怎么整天叫我们发展股东,却不见什么经营活动?这同传销有什么区别?”天长日久,下过海、经过商并且购买股份较多的张某等人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经商议后,2009年6月24日晚,张某等“股东”偷偷溜出了公司员工聚居的出租房屋,并向警方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广安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迅速与巡警、治安多警种民警,对出租房屋、宾(旅)馆开展清查。
2009年6月25日凌晨,该局民警先后在区建设路、渠江北路等地出租屋,通过围追堵截等方式,成功查获勇毅等非法传销人员70余名,非法传销组织被摧毁,但雯雯、唐璇及李键等骨干闻风脱逃。
传销夫妻在看守所团聚
2009年7月初,雯雯逃至重庆后,为躲避公安机关的追缉,租住房屋过起了深居简出的生活。
勇毅因涉嫌非法传销,被警方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勇毅藏匿。广安区公安分局继续加大网上在逃人员追缉力度。
2010年8月18日,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网上在逃人员雯雯,并与广安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取得了联系,经侦民警赓即赶往重庆,并在重庆警方的支持下,于8月19日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某出租屋内抓获在逃人员雯雯。雯雯交代,敛财达160余万元。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8月21日,勇毅来到广安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公室了解妻子雯雯的相关情况。勇毅刚进办公室,民警当场将其拿下。
目前,雯雯、勇毅等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嫌疑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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