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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生遭传销洗脑失踪三年 想复学学校拒绝 |
作者:蒋扩 文章来源: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 点击数 5162 更新时间:2010/12/19 23:13:04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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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称身陷传销窝2年、失踪3年的大学生突然现身,向学校提出复学要求,却被拒绝。学校告知,他已被作了退学处理。
就在还有一年就毕业的时候,大学生为何放弃学业突然失踪?
整整3年时间,他去了哪里? 大学生被退学的背后,又有着怎样的隐情?
随着记者调查的深入发现,在如今的高校里,大学生被退学已非个案,每年都有一些学生因各种原因被退学,这种现象实在令人诧异:
读大学是无数学子孜孜以求的梦想,可为何在圆梦后又不为一些人珍惜呢?
“失踪”三年的大学生现身
日前,62岁姚先生陪着他28岁的儿子姚摇(化名)从柳州再一次来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向校方提出复学请求,希望能修完没有完成的学业,并拿到毕业证。
姚摇的出现让学校老师和领导吃惊,因为他已离开学校3年了。校方很遗憾地告知,因为姚摇长时间离校,学校已经按规定对其进行了退学处理,其学籍已被取消。要想再来读书,唯一的选择是重新参加高考。
2002年,姚摇就考上了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父母因此为儿子骄傲不已,省吃俭用供着孩子上大学。
可是,就在临毕业前一年的节骨眼上,姚摇突然“失踪”了。
“以生活费的名义要了几千块钱,然后就不见了。”儿子的突然“失踪”,让姚先生感到很疑惑:孩子为什么要“失踪”?如果不想读书,那也该回家来啊。 按照姚先生的说法,他带着满腹的疑团寻找了儿子整整2年。
那么,姚摇到底去哪了?
记者在柳州见到了姚摇,他一句话揭开了失踪“真相”:“搞传销去了呗。”
考上大学后,姚摇慢慢变得贪玩了,提不起学习兴趣,导致4年没能正常毕业。
姚摇说,2007年9月开学时,他遇到一个前来招聘的老板,受优厚待遇吸引,就跟着走了,没想到是被骗进了传销组织。随着不断被“洗脑”,他骗了父母的钱又去骗其他人,渐渐深陷其中。
姚摇告诉记者,刚误入传销的那个学期,他每周还去学校点名一次,后来因行动受到限制,就再没去学校了。就这样,他在传销窝里呆了两年。直到2009年9月,传销窝点被执法人员端掉,姚摇才回了家。
姚先生说,他和孩子完全失去联系2年。期间,先后4次去过学校,但都没能打听到儿子的消息。而且因为儿子户口已迁到桂林,柳州的派出所不受理,他始终没能报案。
当“失踪”的儿子突然回家后,姚先生夫妻俩喜出望外之余,也顾不得去想其他,赶紧带着他四处寻医问药,治疗他在传销窝里被拖垮的身体。
直到姚摇身体康复后,才提出复学的想法。
姚先生提出,“孩子是在学校读书期间‘失踪’的,学校没向家长通报,也没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对此肯定是有责任的。我们现在没要求学校赔偿损失,只提出复学的要求,不算过分吧?”
直到姚摇身体康复后,才提出复学的想法。
姚先生提出,“孩子是在学校读书期间‘失踪’的,学校没向家长通报,也没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对此肯定是有责任的。我们现在没要求学校赔偿损失,只提出复学的要求,不算过分吧?” 今年8月以来,姚摇多次向学校提出复学的书面申请。
学校不认可的“失踪”
学生“失踪”了,学校和老师真的一无所知?那退学决定又是怎么作出的?
记者设法采访到了姚摇曾经所在年级的辅导员曾老师。
“姚摇有些学分不及格,读了4年没毕业,需要续读两年。我是他续读期间的年级辅导员。”曾老师说,姚摇在续读的第三学期和另外几个续读的学生住一起,老师定期与他们保持联系,以了解他们是否在校学习、是否安全。在得知姚摇仍经常逃课时,曾老师还电话联系过他,规劝他要珍惜学习机会。
但期末考试时,姚摇几乎旷考所有课程,曾老师给其家长邮寄了成绩单,并将学生在校表现告知家长,希望他们配合督促,争取在最后一学期将成绩补回,以便顺利毕业。
就在续读的第四学期结束后,学校下发的退学名单上,出现了姚摇的名字。曾老师说,她在2008年11月向姚摇家长邮寄了《家长通知书》,告知学生被退学事宜。
该校机电工程学院张副书记,也曾任人过姚摇所在年级辅导员。他说,没能按规定时间修完学业,是姚摇被退学的主要原因。
“按照学校管理规定,学生在校学分不及格超过25分,在退学警告期满或在校学习时间满6个学年而未完成学业的,应予退学,姚摇的情况属于后者。”张副书记认为,因为姚摇自身原因,导致其满6个学年没有完成学业,学校对其作出退学的决定程序合法。
要珍惜学习机会
张副书记告诉记者,学校每年都会有一些学生因种种原因被作退学处理,与姚摇同一批被退学处理的就有24名学生,被退学现象并非罕见。 据记者了解,在桂林其他一些高校,学生被退学现象也都有。这其中原因各种各样,但对于学生本人来说,结果却都同样:那就是失去了继续在校读大学的机会。
想想当年为了挤上高考这座“独木桥”,这些学生和他们的家长付出了多大的带努力,现在轻易就放弃了,实在可惜。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张副书记坦言,作为一名老师,他为那些被退学处理的学生感到遗憾。现在,面对姚摇的复学要求,他的心情也很复杂。“学校的管理制度对每个学生都是一样的,因此,对姚摇的复学申请,我们爱莫能助。”
“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大一学生每半年发一次家长通知书;大二至大四以及续读的两年,每年发一次家长通知书;针对个别表现差的学生,则每学期发一次家长通知书。”辅导员曾老师说,学校和老师尽到了责任,都在第一时间以电话或信件的方式将学生状况告知家长,但学生和家长都没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
“我的父母在农村,这个学期的费用有些是向亲友借来的。”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新生、来自全州县永岁乡的小蒋说,“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获得进大学深造的可贵机会,如果不是迫于贫困而放弃,那实在太可惜了,很多事情没有后悔的机会的。”
我市某律师事务所赵律师认为,大学生已是成年人,应对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有一个明确的是非判断,如果因学生在校表现造成被退学的后果,学生应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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