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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亏了钱 抢劫上线“头目” |
作者:常健 郝建国 牛强 文章来源:天津网-城市快报 点击数 120 更新时间:2011/2/25 11:16:12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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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审闫某
听信网友谗言,加入传销组织,海南和浙江两男子千里迢迢来到本市,两年间先后投入共计10万余元“本金”,却不见回报。情急之下,二人伙同另一重庆男子尾随传销“组织头目”,连续3次实施入室抢劫。
今年2月10日13时30分左右,一名男子慌慌张张地跑进公安西青分局刑侦六大队报案,称三名男子闯入其家中,威胁他与女友交出现金1300元和首饰,三人仍不满足,用电棍折磨他与女友长达3小时,逼迫他们说出银行卡的真实密码,然后从卡上划走5万多元钱。
听到被害人的讲述,刑警感到震惊无比,犯罪嫌疑人竟然在被害人家中逗留长达3个小时之久,可谓嚣张至极。
刑侦六大队队长孙忠利立即带领干警展开侦破。经过一周的紧张工作,警方通过查看相关影像资料、排查案发时段的嫌疑车辆,最终锁定涉案嫌疑人分别为海南人闫某、浙江人吴某及重庆人刘某。2月18日,警方在大港四化里小区将闫某、吴某抓获,并从二人在该小区的暂住处起获被抢手机、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大量赃物。
据二人交代,因在大港长期从事传销活动不赚钱,闫某、吴某及刘某三人产生了抢劫邪念,并把目标锁定为被害人陈某、王某等人。2月10日至14日,三人预先购买了电棍等作案工具,分别在张家窝、杨柳青共3个居民小区实施入户抢劫,抢走现金及金首饰等贵重物品价值达10万余元。目前,闫某和吴某已被刑事拘留,刘某正在追捕中。
对话嫌疑人
传销都是骗人的
记者:来天津几年了?怎么加入传销组织的?
闫某:我是前年年底来到大港的。在网上聊天时得知,做传销很赚钱,所以我就来了。来到大港后,我先花2900元买了一套化妆品,然后准备发展下线,但是至今也没挣到钱,加上平时吃、住,我还亏了六七万元。
记者:你们怎么进入被害人家中的?
闫某:我们冒充物业人员,以查水表为名敲开了被害人的家门。我们本来不想这么做,但是出来两三年一分钱也没赚到,反而亏了很多钱,怎么向家人交代?
记者:你们对传销怎么看?
闫某:千万别信传销,都是骗人的。传销组织里只有几个人赚到钱了,大多数人根本挣不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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