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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人头发展下线达1200多人 38人南宁受审
作者:徐玫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点击数 55  更新时间:2011/3/15 13:23:03  文章录入:admin

 

  3月14日上午,一起涉及38名被告人的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查明:被告人肖卫、付瑞芳、梅丽丽等38人(其中女性被告人21名)自2006年起在广西玉林、北海、南宁以参加“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组织为名,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关系,要求下线交纳人民币3800元至69800元的加盟费,并予以瓜分获得非法收益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2006年,最先由肖卫与付瑞芳(夫妻)、樊军、张平在广西玉林市加入了以杨亚星、陈建华为首的传销组织,后经过层层发展,肖卫与付瑞芳发展了何新惠、肖全芳、王艺霞、田明等人,田明发展了李桂芝、李先锋等人,李桂芝发展了梅丽丽、孙福民等人,梅丽丽发展了房向荣、朱晓岚等人,房向荣发展了李桂兰、王洲梅等人,朱晓岚发展了韦月英等人,樊军发展了李德荣、胡天波等人。该传销组织同属一体系,由于下线人员发展迅猛、人数众多,传销组织及其庞大且不断分支,由原先的杨亚星伞下体系独立出了肖卫体系和樊军体系,肖卫体系伞下独立出梅丽丽,梅丽丽伞下的房向荣体系独立出王洲海体系。涉案整个传销组织的成员达1200多人,层级达三层以上。肖卫、梅丽丽等38名被告人级别较高、均为老总以上级别且组织内部层级分明,职责分工明确,各人在传销组织内各负其责,在传销组织内起到了组织、领导、协调等关键作用。2009年12月4日,该案38名被告人均在南宁市参加老总会议时被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公安人员抓获,并分别于2010年6月7日、2010年11月30日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由于该案被告人数与受害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青秀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庭审高度重视,除做好该案的庭审安保工作外,还邀请到六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旁听,确保案件审理公开、公正。

 

  预计该案需进行为期五天的审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