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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拒绝传销逃亡时毙命 3人非法拘禁获刑 |
作者:孙海雷 耿贵贤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讯 点击数 58 更新时间:2011/4/7 13:30:04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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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说他人加入传销组织,遭拒绝非法拘禁致人死亡。近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拘禁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刘冬有期徒刑12年;被告人张凡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被告人卞登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
案件审理中,被害人毛某近亲属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人张凡赔偿被害人毛某近亲属人民币11.5万元;被告人卞登赔偿被害人毛某近亲属人民币3万元,均已履行完毕,得被害人毛某近亲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冬、张凡、卞登非法拘禁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冬、张凡、卞登犯非法拘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确,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刘冬、张凡、卞登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刘冬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张凡、卞登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且被告人卞登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均予减轻处罚。被告人张凡、卞登能尽力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亦可酌情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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