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找工作为由将被害人骗至景德镇市一传销窝点,要求被害人从事传销遭拒后,王某等人将被害人非法拘禁起来。近日,王某等人经昌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法院已经作出判决。
王某等四人均系非法传销人员,他们的窝点在竟成镇童街村一私房内。去年11月5日,王某以找工作为由,将刘某骗至他们的传销窝点。刘某一进窝点,随身携带的小包就被王某夺走。
在传销窝点,白天王某四人以打牌聊天和上课的方式看守刘某,晚上则由团伙中的陈某和柴某轮流监视刘某睡觉,限制刘某的人身自由。去年Il月8日凌晨3点,刘某趁窝点人员睡熟后,用衣服结成绳子从该窝点放杂物的窗户吊下,在逃离的过程中,刘某摔伤。经鉴定为轻伤甲级。
据了解,目前昌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王某因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其他三人均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