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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4高校年内建成“无传销校园”
作者:王宝平  文章来源:鲁中晨报  点击数 84  更新时间:2011/4/25 12:04:40  文章录入:admin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打击传销工作形势,安排部署2011年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专项行动和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和“无传销校园”工作,4月22日上午,滨州市召开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副市长张兆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2010年,全市共受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46起,破案4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0人,刑拘13人,劳动教养32人,捣毁传销窝点41处,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160余人。传销在滨州市呈明显下降态势,但是防止传销反弹、回潮的任务依然艰巨。


  2011年,滨州市将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和“无传销校园”工作,巩固和扩大基层防控体系。


  “无传销街道(乡镇)”创建标准为:辖区群众“抵制传销,打击传销”意识明显增强,无人参与传销;“无传销社区(村居)”创建率达到100% ;建立集工作信息传递、线索收集、指挥协调和监管档案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不发生因传销违法行为引发的各类上访、重大事故和治安、  刑事案件;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传销的工作规划和长效机制。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实施监管重心下移,是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经验。滨州市在已完成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目标的基础上,将利用两年的时间,开展“无传销街道(乡镇)”创建活动。“无传销校园”创建标准为:全校师生识别传销、防范传销、自觉抵制传销能力明显增强,无人组  织和参与传销;创建“无传销校园”组织领导机构健全,有一支普法教师队伍,学生社团组织积极参与,日常防范教育机制完善,形成学校、教师、学生联动的工作格局;不发生因传销违法行为引发的各类上访、群体性事件、重大事故和案件。


  综治、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将积极配合,加大对高等院校的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防止传销进校园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无在校大学生参与传销活动的目标,年内全面完成全市4所高等院校“无传销校园”创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