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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公安工商联手围剿非法传销
作者:丹增罗布  文章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数 123  更新时间:2011/4/29 10:50:53  文章录入:admin

 

  
  昨(28)日,全区工商、公安机关打击非法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拉萨召开。近年来,非法传销活动已给我区人民群众造成了上千万元经济损失,引起了我区公安、工商、经济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洛桑旦达表示,我区公安、工商、经济管理部门将合力围剿非法传销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洛桑旦达说,近年来,非法传销活动在我区日益增多,已成为影响我区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非法传销的两种主要方式,一是通过发展会员,通过收取高额入门费,进行拉人头传销,我区那曲、昌都等地的数百名农牧民群众参与的天津天狮集团传销活动,已造成了6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二是利用公司合法外衣和品牌产品,以代理、加盟、专卖、连锁等方式进行传销,我区山南、拉萨等地部分群众参与的富迪健康科技公司传销活动,造成了5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据了解,这两种传销活动有5大特点。一是具有很强的迷惑性,犯罪分子许以高额回报,针对农牧区群众实施犯罪;二是侵害对象具有不特定性,涉及到社会各行各业,在100多名被侵害人员中,有农牧民群众、社会闲散人员,还有国家干部;三是隐蔽性极强,犯罪分子采取歪曲事实、偷换概念等手法,轻易获取了群众的信任,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四是受害群众较多,损失严重,这两起传销案的案值均达到了数百万元,且事后能追回赃款的难度极大;五是受害群众串联上访,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了我区的社会治安与和谐稳定。他说,我区公安、工商、经济管理部门已经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围剿非法传销活动。

 

  自治区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段襄征说,在做好打击传销工作中,全区各级工商机关按照自治区综合办《关于打击传销和禁止参与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打、防、管、控”立体监管网络初步建立,逐步形成了地方政府统一领导,打传办具体指导,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基层工商所、派出所、乡镇、社区综合监管新机制。

 

  段襄征说,接下来,全区工商机关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识别防范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在我区的蔓延,开展综合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非法传销在我区主要通过发展会员收取高额入门费和利用公司合法外衣和品牌产品,以代理、加盟、专卖、连锁等方式进行传销。近年来,非法传销活动已给我区人民群众造成了上千万元经济损失。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洛桑旦达表示,我区公安、工商、经济管理部门将合力围剿非法传销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