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杀下线传销主犯获判无期
作者:王创辉  文章来源:信息时报  点击数 95  更新时间:2011/6/19 17:47:38  文章录入:admin

 

  《传销成员杀“下线”抛尸珠江》追踪

 

  信息时报东莞讯(记者 聂奇文 通讯员 王创辉) 把刚走出校门的年轻大学生骗入传销,为了3800元的加盟费,竟将年轻学子活活打死,然后,抛尸珠江(详见信息时报今年3月3日A18版)。东莞市中级法院近日一审判决该案,主犯刘焕星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案犯均处以三年到十六年不等。

 

  近日,东莞中院一审认定这9名传销团伙分别犯故意伤害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数罪并罚,首犯之一的刘焕星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经查29岁的刘焕星是山东省五莲县人,大学文化,2006年起到东莞市从事传销,他至少发展了65名传销人员。

 

  另一主犯吴小亮因自首等情节,被判有期徒刑16年。其余6犯分别被判14年至1年6个月不等。目前,被判无期的刘焕星和5年有期徒刑的何丹芬已提起上诉,被害人刘昌智的家属未对判决结果表示异议。

 

  据介绍,2009年12月9日,上述罪犯为了让“新人”刘昌智交3800元加盟费,轮番群殴十多小时,在确定被害人已死后,几人又将其尸体用床单裹住,装入袋子里,坐出租车到广州抛尸入珠江。尸体20天后被人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