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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销组织者被判刑
作者:孙莹  文章来源:哈尔滨新闻网-新晚报   点击数 37  更新时间:2011/6/19 17:53:34  文章录入:admin

 

  组织宣传会、发展会员,以定期返本、分红、赠礼品等方式吸引了2233余市民加入传销。通过低价进货高价销售,这个传销组织竟获利291余万元。日前,该药品公司的经理马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07年11月19日,刘某(已判决)注册成立了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他任命马某为经理。他们到处组织各种各样的宣传会,会上他们用富有煽动性的语言宣传一种名为“蜂珍软胶囊”的药品。他与购买者签订一份合同,合同许诺公司在3个月后便向购买者返回购买成本,9个月后再分给购买者购买金额一倍的红利,如果购买者还发展了其他购买下线人员,还可以分得相应提成和礼品。听说这样的“好事”,先后有2233名市民掉进了这个美丽的“陷阱”。据了解,该公司销售的这种“蜂珍软胶囊”每盒的进价只有90元,公司以684元的高价兜售,非法营业额总计高达291万余元。

 

  法院认为,马某在该公司任职期间,通过许以高额回报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以认购商品的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牟取非法利益,为法人刘某提供帮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其自首情节,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