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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头目1年发展下线2千人 非法经营额近600万
作者:刘铭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点击数 67  更新时间:2011/9/22 10:18:27  文章录入:admin

 

  传销“课堂”。(资料片) 本报记者 李军 摄

 

传销“课堂”。(资料片) 本报记者 李军 摄
 

  俩A级传销头目投案自首

 

  一年发展下线2000多人,非法经营额近600万元

 

  19日,潜逃多年的A级传销头目刘某、周某到东昌府经侦大队投案自首。两人以好工作、高利润为诱饵,一年内发展下线2000余人,非法经营额近600万元。

 

  据周某交代,他和刘某是同学,2006年5月接到刘某电话,说在大连瓦房店干建筑,每天能拿八九十元,就拿了些钱到瓦房店“投奔”刘某。“刘某把我接到一个住所让我睡地铺、吃大锅饭,第二天说工地上没事干,带着我去听课。”周某说,讲课主要是灌输“五级三阶制”、网络营销等内容,说做到代理商级别每月能挣238000元。他听了几天,感觉这个“生意”还可以,交了2900元加入“上海卓丽”传销组织。

 

  刘某说,在传销组织内部,新加入人员缴纳2900元上线款后,所在线上各个级别的人都可得到一定比例的直销奖、差额奖、育成奖等。

 

  2007年,东昌府经侦大队民警在侦办“上海卓丽”传销案件时发现刘某、周某有重大涉案嫌疑,且涉案金额巨大,立案侦查的同时对他们采取上网追逃等措施。现已查明,刘某、周某自2006年加入“上海卓丽”非法传销组织以来,以好工作为由,以高额利润为诱饵,诱骗他人缴纳2900元购买一套产品加入该传销团伙,截至案发,两人都已发展到A级别,分别发展下线1100余人、1000余人,非法经营额分别达到300多万元、290多万元。

 

  现身说法

 

  刘某:传销害得我妻离子散

 

  刘某在大连加入传销组织,后来跟其中一个小团伙搬到河北邢台,最后一站到达的聊城。

 

  东昌府经侦大队涉税中队民警王超说,2007年,警方断掉“上海卓丽”非法传销组织时,将B级、C级头目全部打掉,并拘留了几个主要头目。“因这一团伙主要成员都在聊城,断掉窝点后团伙就散了。”

 

  刘某说,组织被警方打掉后,他和周某潜逃到外地打工,因为主要人员都没有了,再想组织起来很难。“这几年一直在四川建筑工地上干点体力活,不敢回家,连身份证都不敢用,更不敢找旅馆住。”

 

  刘某表示,从四川到聊城来自首之前顾虑很多,没敢坐火车,他和周某商量后,找了个熟人雇车从四川来到聊城。“这几年感觉很煎熬,因为传销,妻子和我离婚了,孩子才1岁半。”刘某说,有一次他骑车被汽车撞了,不敢和人家理论,也不敢报警。“只能自己受着。”

 

  周某:干传销根本就是骗人

 

  “投资2900元,两年内就可以挣到380万元。”周某说,传销组织一直推销这样一种致富梦想,打着资本运作的幌子,利用洗脑进行家族式传销,害人害己。

 

  周某说,他一开始接到刘某的电话时,曾以为就是去打工,到了大连才发现不是这回事。不过在听了几堂课后,进入了“角色”。

 

  一堂课持续时间约一个小时,周某说他每天至少要听四五个小时的课。课程都是一对一的,讲课人不仅循循善诱,而且在纸上用图解给他详细阐释资本运作原理。后来,周某买了产品,并通过拉人的方式开始发展下线,再通过下线拉人。

 

  “开始觉得这条路子真能赚大钱,死心塌地寻找下线,想挣更多钱。”如今,周某说不出心里究竟是什么滋味,只觉得传销很可怕。

 

  “家中里要有一个人干传销,整个家庭都可能被陷进去,传销实在是太坑人了。”周某说,传销根本挣不到钱,还会使人失去亲人和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