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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误入传销组织爬窗逃跑摔死 3人领刑 |
作者:刘九龙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点击数 28 更新时间:2011/10/21 12:43:05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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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雷学文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被告人汤慧萍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包志凤有期徒刑七年;被告人雷学文、汤慧萍、包志凤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唐雨生、邓银华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人民币337517.39元。其中被告人汤慧萍赔偿总额的40%即人民币135007元 ;被告人雷学文赔偿总额的35%即人民币118131元 ;被告人包志凤赔偿总额的25%即人民币84379.39元。三被告人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雷学文、汤慧萍、包志凤目无国法,结伙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汤慧萍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被告人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经济损失,符合法律规定,予以采纳,但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和部分赔偿金额过高的请求,与法律规定不符,不予采纳。被告人雷学文、汤慧萍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承担主要民事责任,被告人包志凤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从轻处罚和承担次要民事责任,且三被告人的行为共同造成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的经济损失,依法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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