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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利用直销从事传销企业要列入“黑名单” |
作者:周文馨 文章来源:法制网 点击数 103 更新时间:2011/10/21 12:44:02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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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各级公安、综治、工商部门将集中力量,严厉打击涉及地域广泛、涉案金额巨大、参与人员众多、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违法行为。对从事传销的头目、人员以及利用直销从事传销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实现互联互通,给予重点关注和监控。
同时,对涉及地域广泛、涉案金额巨大、参与人员众多、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违法行为,特别是资本运作、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对没有实际产品,纯粹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或打着“资本运作”等幌子以及利用网络从事传销犯罪活动的,在此次集中行动中也将被坚决严厉打击。
兰州市各级公安、综治、工商机关将结合各自实际,严格落实责任,健全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的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机制,力争再创建一定数量的无传销社区、乡镇,并通过开展这一活动,进一步落实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之中。依托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工商所等基层组织,不断完善“打、防、控”工作体系,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努力将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