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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者现身说法:搞传销,害我妻离、工无、房卖
作者:廖胜华  文章来源:来宾市工商局  点击数 71  更新时间:2011/11/16 10:16:42  文章录入:admin

 

   11月8日,在来宾市公安局看守所询问室内,传销者王某(男)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出心里话,因为我搞传销,老婆离婚了,工作没有了,房子也卖了,现在自已在外租房住,我对不起家人,对不起亲戚,终于明白一个道理,想致富,须走正道,用勤劳双手去创造财富,想“一夜成为百万富翁”,是白日做梦,所谓的“阳光工程”都是骗人的,大家不要再上当受骗了。

 

  王某,初中文化,现年39岁,系吉林省延吉市北山街村民委人,2009年6月被朋友吴某骗到来宾市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经过朋友“冼脑”、参观、培训、学习后,被传销发财梦蛊惑了头脑,立即以每份3800.00元,购买了21份摸拟传销产品,其实没得一份产品到手,加入了非法传销组织,从而在来宾市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即所谓的“阳光工程”和“连锁销售”,为了实现“一夜成为百万富翁”目标,他回家哄骗妻子,把家中唯一的套房以低价12万元卖出,将所有的资金全部投入所谓的“阳光工程”和“连锁销售”传销活动中,并电话骗取同乡、同学、亲戚等人到来宾从事传销活动,他共发展31个人为下线,其中有哥哥、嫂子等亲戚多人,达到高级业务员级别,所骗金额达100多万元,经被骗群众向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由于王某以离开了来宾,所以王某被来宾公安机关列入网上通缉,于今年9月王某被来宾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然后被处劳动教养一年。

 

  王某说,他原是一家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担任项目经理职务,月收入3000多元,家庭生活不错,在一个可爱的儿子,哥哥也在这家企业工作,由于我的原因,我和哥哥都辞去原单位工作,来专门搞传销,为了搞传销,我现在一无所有,妻子、房子、工作都没有了,在看守所中深思一个多月,感触很深,对自已的朋友吴某(上线)就是一个字“恨”,认识到搞传销活动是一条不归路,是违法行为,一夜成为百万富翁,是天方夜谭,想得越高,跌得越痛,如今,我要好好改造自已,重新做人,早日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