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天津查获一“网络营销”方式传销的传销组织
作者:陈宝辉 白鹏 龚娇  文章来源:北方网   点击数 132  更新时间:2013/3/5 17:22:28  文章录入:admin

 

    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整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中,集中力量加大检查力度。日前,工商红桥分局在公安部门配合下,端掉一处传销窝点,查获23名外地来津传销人员,其中的4名骨干分子现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工商部门查实,今年9月以来,王春宇等人以推销武汉新田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田养生保健品”的名义,在吉林长春和山东省等地租房子开办传销培训班,11月下旬带着他们发展的“下线”来到天津,并以学生名义在红桥区双环村恒春里租用了两套单元房供来津的23名传销人员使用。这些人以所谓“网络营销”方式传销商品,即根据传销人员销售业绩,把人员分为会员—推广员—培训员—代理员—代理商5个级别,并规定了以15%至52%不等的销售提成比例。案发时,这些人已传销商品23套,累计销售金额5.6万余元。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以避免传销活动造成更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