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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最大传销案在厦开庭 1000多人参与传销
作者:郭桂花  文章来源:台海网  点击数 112  更新时间:2013/4/24 16:33:10  文章录入:admin

 

 

  小知识

 

  我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台海网4月24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以“自愿连锁经营业”为旗号大搞非法传销,编制他们的“发财梦”:缴纳3800元取得入会资格,投资6.98万元就将取得发展下线资格,之后可以升级为经理、老总,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就可能成为千万富翁。正是这样一个神话,让许多人都陷了进去,直至倾家荡产。

 

  为了这个发财梦,1000多人潜伏在海沧未来海岸小区一带,涉案金额上千万, 骨干传销人员去年6月被警方抓获。昨日,海沧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福建近年来最大的非法传销案,11个传销“骨干”被推到刑事被告席上受审。

 

  据介绍,该传销团伙打着“自愿连锁经营业”旗号,提倡“纯资本运作”理念,没有商品销售,也不提供服务,不存在真实的交易标的,只要缴纳3800元就能取得入门资格,但要交足6.98万元才具备发展下线资格,属于“拉人头”传销模式。入会后,为了能发展下线收回成本,许多人将发展家里的亲戚当成赚钱的捷径,利用亲人的信任迅速发展下线。

 

  幕后

 

  为保密  不招厦门本地人

 

  该传销团伙采用“五级三阶制”运作模式,即将传销成员分为五级: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并按这五个级别对下线进行抽成;“三阶”即传销成员的晋升阶段: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为一阶,业务主任到业务经理为一阶,业务经理到高级业务员为一阶。

 

  为了让成员“忠心耿耿”,这个传销团伙实行相当严格的管理制度——不许饮酒、斗殴,内部人员不能互谈恋爱;厦门本地人一个都不要,只收熟人介绍的,为避免与外人接触,还派专人到机场接。

 

  传销团伙成员以“家庭”为单位住在一起,采取“家庭式”管理,即每一个家庭由20至60名成员组成,并设立一个家长对家庭成员进行全面管理,家长底下还设立教育、自律、能力配合、自律配合等“五大窗口”,明确分工,协助家长管好家庭,一旦家庭成员出现不守组织规定的“生活经营管理20条”,就上报家庭直接老总进行处罚。

 

  此外,家庭中还配有数名讲师,向传销人员讲述自己的成长经历、绘制行业发展美好前景、鼓励他们尽力发展下线;每天学习“励志”,每天早上7点到8点之间,打电话拜访拉拢客户是“必修课”。一名叫余某香的传销成员,直到落网时仍未“清醒”,还委托民警帮他传纸条给女儿,纸条上的内容竟是鼓励女儿坚持下去,把号称“连锁业”,实则是非法传销的工作,当做一辈子的事业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