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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购物”网络传销案一审 董事长被判15年
作者: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点击数 87  更新时间:2013/8/8 14:39:09  文章录入:admin

 

   昨日(8月7日),金华万家购物返利网站(以下简称“万家购物”)涉嫌网络传销案,在浙江金华一审宣判。

 

  《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获悉,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万家购物”董事长应建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万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其余11名被告分别判处六年内有期徒刑、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并处相应的罚款。

 

  据新华社报道,此案涉及金额高达240.45亿元,涉案人员近200万,遍布全国31个省 (区、市)的2300多个县(市),是目前已知全国最大的网络传销案。

 

  对此,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此类返利网不是真正的电子商务,没有真实的交易为基础,返还的也不是网站的合法利润。“万家购物”一案的宣判,也彻底撕破了返利类网站的面具。

 

  “返利”实为传销

 

  据了解,“万家购物”成立之初只是一家年营业额为165万元的第三方导购网,网站业务也只限于浙江金华地区。按照“万家购物”的返利模式,加盟商每销售500元产品,需上缴16%的佣金给 “万家购物”,这16%就是其返利来源。

 

  对消费者而言,“万家购物”以每500元划分为1个分红权,每个分红权每天最多可返利1元,账户累计100元后可以取现。因此从理论上分析,500天后,消费者便可以收回全部消费款,最终成为“零成本消费”。“万家购物”要求参与者购买商品、发展会员、发展加盟商,并按入会资格和条件,把参与者分为普通会员、VIP会员、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区域代理商、公司管理层等级,按其注册加入的时间顺序形成上下层级关系并实行 “六代计酬”和“区域计酬”。

 

  从2010年7月到2012年6月11日,“万家购物”利用这种经营模式在全国发展会员总数近200万,其中普通会员110余万,VIP会员75万,金牌代理5000多人,金牌代理商6000多人,区域代理商2000多人,发展百业联盟商户10万余家。会员商家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2300多个县(市),涉案人员(会员)近200万人,应偿付会员的债务为7.73亿元,最终形成对会员的待分配分红返利债务为240.45亿元。“万家购物”被查封时,公司账面实际资产只有2亿元。真正的“返利”已经被股东拿走。

 

  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当初采访“万家购物”时,管理层还信誓旦旦表示下一步准备去纳斯达克上市,最终的目标是超过阿里巴巴成为最大的电子商务公司。应建成受审时还坚称,网站的营业额已经超过京东商城。

 

  模式曾被工商质疑

 

  “万家购物”网站打出“满500返500”、“你消费、我返钱、零成本购物”等宣传后,不少人都探讨过其盈利模式,认为在“万家购物”发展的起始阶段,营业额在不断增长时,“消费满500返积分最高500”的目标似乎可以实现,一旦达到饱和状态后,再加入消费队伍的消费者,其“消费满500返积分最高500”的目标根本无法实现。

 

  对此,浙江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曹荣庆曾对记者表示,资金的积累过程可能形成资本效应,这是这类网站非常重要的一个赢利点。但这个赢利点的截止时间是80天,之后这类网站就会出现亏损,亏损之所以暂时没有被暴露出来,是因为后续加入的人持续增多,把前面的财务问题暂时掩盖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在“万家购物”被查封之前,全国多地的工商部门就质疑过其模式,认为这种购物模式容易造成社会不稳定,也不利于诚信经营的市场秩序的形成,它的经营模式已基本具有网络非法传销“三要素”构件,涉嫌网络非法传销。山西省工商局就曾发出预防传销行为警示,“不花钱购物”当心是圈套。

 

  有业内人士认为,不少打着新经营模式的违法经济行为,一般公众很难分辨,这需要主管部门及时对各种新生经济现象进行调查,防止隐患发生,降低风险。同时,立法部门应该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于返利以及新型电子商务类营销进行规范,让相关管理单位有法可依。同时对于不法返利类网站要进行集中整顿,让新型电子商务营销透明化、公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