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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商局依法取缔传销窝点956个
作者:李夏  文章来源:天津网  点击数 139  更新时间:2013/9/16 16:43:15  文章录入:admin

 

  今天(9月16日)从天津市工商局了解到,自6月份以来,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共依法取缔传销窝点956个,教育遣散传销参与人员8915人,解救被骗人员192人,移送司法机关传销组织者36人,发放宣传材料56185份,销毁了一大批涉传工具和物品。

 

  此次执法行动,市工商局与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等部门密切协作,采取网格排查摸清底数、制定预案点面结合、联合行动重点打击等方法,有力震慑了传销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其中:

 

  工商分局与区县打击传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基础上,建立了联合打传专职队伍,固定了人员和办公场地,使打传工作逐步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始终保持了高压态势。

 

  市工商局还与房管部门联合开展出租房屋专项检查,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制度,对用于传销培训的临建房屋,全部强制拆除;与市公安局签订了《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与市教委签订了《关于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备忘录》;同时与公安、综治办等部门建立案件会商制度,及时跟进,巩固打传效果。

 

  按照各区县传销活动的特点,工商分局确定打击及防范的重点和具体步骤,在集中组织开展凌晨行动、午夜行动的同时,加大了回查和巡查频次,有效防止了传销违法活动死灰复燃和形成新的聚集窝点。

 


  为配合专项行动,市工商局开展了“无传销社区、村镇、校园”宣传活动,在全市各居民区、主要街道悬挂横幅标语;到人员流动密集的车站、健身广场和传销人员居住集中的地区散发宣传材料,张贴禁止传销宣传画;对房屋出租、招待所、宾馆饭店、写字楼、剧院影院、会议中心等居住和聚集场所,以及劳务市场等经营者进行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深入院校进行禁止传销宣传专题讲座,全面揭露了传销诈骗本质,形成了强大的社会舆论。

 

  对一般参与传销人员采取疏导、教育等善后处置方法;对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严惩;对大要案专门制定了善后工作预案,坚决防止了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