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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现新型传销组织 带小孩入住中高档小区
作者:刘芸  文章来源:九江晨报  点击数 121  更新时间:2014/6/19 22:51:16  文章录入:admin

 

  “交6.98万元,就能赚到1000多万。”当这句话被传销者传到甘肃、四川、安徽等地时,丈夫哄来了妻子,姐姐喊来了弟弟,儿子骗了父亲,他们东借西凑筹来6.98万元,来到九江做起了千万富翁梦。

 

  近期,浔阳区公安分局浔阳楼派出所经过前期侦查发现,在辖区内一些中高档小区里,有一些人群居在一起,每天不上班也不出门,“他们自称是亲戚,一起过来看病。”浔阳区公安分局浔阳楼派出所民警刘颖冰介绍道,屋内没有发现病人,反而有不少手写的资料,上面的内容和传销有关。


  随后,警方把嫌疑人带到派出所进行询问,这些人称自己加入了一个“国家阳光工程”组织。

 

  “别人告诉我这是阳光工程,每个人交6.98万元,还要发展下线。”一名传销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每人交了6.98万元,而这个组织称只要他们赚够了1080万元就能退出。

 

  “之前我们九江各个辖区类似的传销可能要交两千元到三千元,涉及的人员很年轻,基本上属于90后,文化层次偏低,初中左右。从贫困山区过来,多是网上通过QQ邀约朋友。”民警介绍,这伙传销组织与以往的传销有很大区别,属于新型传销模式,他们主要发展下线是从亲人入手,“这伙传销人员都是成年人,30岁以上,且有一定积蓄。他们发展下线的大多是亲戚,叔侄、姑侄,甚至是自己的老婆,以7万块钱做保底的费用,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才可以加入。”

 

  “我们辖区高档小区里的这种新型传销,日常的巡查很难发现。有的传销人员是带着孩子“掩护”的,像普通市民居家过日子,谈吐比较有素质。”民警介绍到,除此之外,与以往租住旧房子的传销组织不同,这伙传销租住的都是高档小区,并且规定每个房间不能超过6个人。他们主要从思想上控制成员,并且不大声喧哗,不限制自由。

 

  民警提醒市民,这种新型传销组织很难辨认,如果市民在出租房屋时遇到类似情况,应该到派出所来办出租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