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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拉玛依市特大传销案宣判
作者:  文章来源:天山网   点击数 147  更新时间:2014/6/24 22:54:06  文章录入:admin

 

  6月9日,由新疆克拉玛依市公安局自侦自办的特大传销案在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审理宣判。阿祖、阿茹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阿伟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处罚金10万元。法院依法没收涉案赃款305.15万元,并责令阿祖、阿茹分别依法清退赔非法所得200万元和214.4万元。

 

  2013年3月11日,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从市工商局获得线索,称在调查湖南海济药业有限公司涉嫌从事传销活动时,发现有人涉嫌在克拉玛依从事传销活动。

 

  2013年6月7日,经侦支队依法对此开展了侦查工作。8月21日,该支队联合技侦支队、网安支队成立了“6·7”打击传销专案组,赶赴湖南岳阳地区,对该传销组织总勃展了集中收网行动,抓获阿祖、阿茹、阿伟等7名犯罪嫌疑人。

 

  据查实,湖南海济药业有限公司传销组织涉及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截至2013年8月24日,该传销组织有网站注册会员3829名。经过初步估算,这些注册会员涉案金额约合2262.3万余元。该传销网络涉及全疆15个地州市,疆内会员总数为2691人。其中,克拉玛依市有会员数百人。

 

  警方了解,湖南海济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位于湖南省华容县工业园,注册资本为三千万元,经营范围涉及片剂、硬胶囊剂、口服溶液剂、药用辅助生产、销售等。

 


  沙湾籍的阿祖、乌鲁木齐籍的阿茹伙同该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湖南人阿伟,创立了传销模式。同时,阿祖和阿茹最先成为这家公司的会员,获得了高额利润,并成为公司的高管,负责管理该传销组织。

 

  他们不断利用口头游说、互联网、手机、QQ、微信等方式,宣传其公司所谓的新兴经营模式,以“下小本赚大钱”的说辞介绍亲朋好友成为新会员,并煽动低等级会员介绍新人入会。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获取了该公司网站的后台数据得知,在3829名注册会员中,被标注为“钻卡会员”的有814人,标注为“金卡会员”的有169人。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该公司的收益来源主要是各级会员交纳的会员费。想要成为会员,必须通过老会员的介绍,与海济药业公司在公司网站签定协议,并交纳500元到1.5万元不等的会员费。公司将会员分为普卡会员、铜卡会员、银卡会员、金卡会员、钻卡会员五个等级,交纳的会费越高,会员的级别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