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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传销广场”变法庭 公开审理非法传销人员
作者:陆橙  文章来源:春城晚报  点击数 137  更新时间:2014/6/24 22:58:41  文章录入:admin

 

 

广场上公审

 

  “我每天来这里散步都会看到大批传销人员在这里聚会,今天在这里公开审判非法传销者,对那些“传销新人”很有教育意义,我们也感到安心多了。”18日下午,蒙自市红河广场上临时搭建起了蒙自市法院刑事审判庭,两名进行非法传销的被告人被法警押入,进行公开庭审。一旁的大屏幕上对庭审进行了实时转播,广场上近千市民在旁观看、领用打击传销的宣传资料,蒙自市公安局投入了450名警力保障庭审有序进行与周边安全。

 

  广场成了传销聚集地

 

  2009年9月,和其他长期在红河广场进行“握手问好”的“信心行动”的青年一样,湖南人许忠文由朋友介绍来到蒙自,从事“连锁销售”工作。这些所谓的“连锁销售”均无产品、无店铺、无营业执照,而加入这个“伟大事业”的条件只需要是年满18岁的外省人,提供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再每人交3800元申购第一份产品份额就能拥有加入的资格。

 

  许忠文在2011年邀约同乡骆丕勋来到蒙自后,还发展了刘霞、陈家荣、杨宜中等多名下线,人数超过30人。2013年3月初,他的下线就认购了600多份,他也做到高级业务员,并通过网银给下线人员发工资和“楼层费”。直到2013年8月被逮捕后,许忠文和骆丕勋分别从中获利20万元左右。

 

  建临时法庭公开庭审

 

  “我认为我也是受害者”,许忠文在庭上的陈述中表示,刚进入组织时对上级情况全然不知,按照朋友的说法,这是一件促进西部大开发的伟大事业。

 

  经过近3个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判的声音在红河广场响起:“被告人许文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5.3万元。被告人骆丕勋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除以上判决外,法院没收了两人来源不明资产37万余元,并收缴了作案工具。

 

  “2009年以来,红河州审理了22件非法传销案件,涉及46个被告人,此次广场庭审是全州首次传销类案件公开审理。”蒙自市法院院长李祝荣告诉了记者一个数据,据公安局不完全统计,红河州传销人员最多时达1万余人、200多个窝点、涉及金额高达两亿。